编辑: 笔墨随风 | 2014-06-03 |
1 ―― 深水计〔2018〕1261 号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下达
2019 年度第四批水务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龙岗区环保水务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农林水务和环境保护局,市 水务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我 局第
16 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并向社会公示,现将
2019 年 度第四批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
本批次共安排项目
24 个,计划 27122.5 万元.请各单位按以下要求抓好实施:
一、在资金计划下达
1 个月内,请各项目单位登陆深圳水务 网(www.szwrb.gov.cn)下载填写《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使 用合同》 ,并报送我局规划计划处. ――
2 ――
二、按照《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财 政性资金项目管理、 招标采购、 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法规要求, 依法履行建设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需办理政府采购项目的,项 目单位须在计划下达
1 个月内申报采购计划.
三、设计单位须在计划下达后
1 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 配合施工图审查单位在
1 周内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
四、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在计划下达后
10 个月内必须开 工, 按时开工情况纳入对各区政府的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 指标考评标准.
五、水务发展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根据项目进度实行国 库集中支付, 各项目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和合同 的有关要求,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做好项目核算.
六、各项目单位应在每季度末通过 深圳水务网―综合计划 财务信息管理系统 将工程进度、投资完成情况报送我局.
七、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局每季度对项目的执行情况及资金 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八、请各相关单位按照《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加强全市防洪排 涝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将防洪排涝项目、易涝点整 治项目纳入
2019 年度防洪排涝建设计划.
九、项目完成后,应在
1 个月内进行项目验收.市属项目由 项目单位组织验收;
龙岗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区管项目由区水务 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项目完成验收后,项目单位应在
1 个月内将 ――
3 ―― 项目结算资料报送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进行结算审计, 其中, 形成固定资产的需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固定 资产登记.
十、 我局和区水务主管部门按照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 评价管理办法分批、分级对已验收的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联系人:马晋毅,联系
电话:83072659. 特此通知. 附件:
2019 年度第四批水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 深圳市水务局
2018 年11 月22 日――
4 ―― 抄送:市财政委. 深圳市水务局办公室
2018 年11 月22 日印发 附件 单位:万元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项目 性质 总投资 申请 计划 市采购中心采 购计划 采购计划 类型 项目负 责人 联系电话 建设内容 备注 总投资 27122.5 27122.5 968.21 一 防洪减灾 13767.6 13767.6
0 1 龙岗区南湾街道水务管理 中心 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简竹路内 涝综合整治工程 新建 530.8 530.8
0 / 饶小兰
18818561515
一、按照重现期5年一遇标准设计.
二、新建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DN800)长221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