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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6 |
一、 审计报告
1 -
2
二、 已审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3 -
4 合并利润表
5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6 -
7 合并现金流量表
8 -
9 公司资产负债表
10 -
11 公司利润表
12 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4 公司现金流量表
15 -
16 财务报表附注
17 C92
三、 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93 -
94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94 1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589997_B01号 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5 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股 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一、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编制和公允列报财务报表是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的责 任.这种责任包括:(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并使其实现公 允反映;
(2)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 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以对财务报 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 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 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 和公允列报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 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 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 基础.
2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6)审字第60589997_B01号
三、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上述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财 务状况以及2015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谈朝晖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曹绮冰 2016年4月22日3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5年12月31日 人民币元 资产 附注五 2015年12月31日2014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 219,392,467.49 361,717,373.38 应收票据
2 36,517,863.46 17,236,659.85 应收账款
3 63,274,405.69 59,094,292.29 预付款项
4 10,012,835.19 12,791,768.08 应收利息
5 403,640.00 727,360.34 其他应收款
6 26,985,338.06 11,841,711.17 存货
7 140,359,235.80 143,907,518.62 其他流动资产
8 33,799,667.77 176,861,688.05 流动资产合计 530,745,453.46 784,178,371.78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9 6,724,672.62 - 固定资产
10 614,971,819.77 495,874,093.06 在建工程
11 256,204,845.68 292,972,454.23 无形资产
12 166,526,166.04 151,758,923.26 固定资产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