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4-06-19 |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省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 等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的部署要求, 决定自即日起在 全省开展为期
3 个月的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冶 金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 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 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深刻吸取江苏省响水天嘉宜有限公司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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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爆炸事故、河北省霸州 3・21 煤气罐燃爆事故和我省烟台招 远市金恒化工有限公司 3.25 爆裂着火事故、潍坊青州市永利 珍珠岩厂 3.29 爆炸事故教训,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严峻复 杂形势,以危险化学品、煤矿、非煤矿山、消防、冶金工贸、煤 气使用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深入排查并 消除安全隐患,采取更加严格的办法、更大的工作力度,确保措 施落实到位、 责任到位、 防控到位、 隐患排查到位, 坚决做到 五 个一批 :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 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 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 的单位和个人,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执法检查重点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按照《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对所有危险化学品生 产企业进行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 一是对涉及硝化反应的化工企 业进行 回头看 ,核查企业自查自纠以及应急部门执法检查发 现问题隐患的整改情况,重点核查自动化控制设施改造使用、硝 化反应装置安全仪表系统配备使用、 硝化反应系统泄爆管和紧急 排放系统设置使用、硝化工艺操作人员专业和学历等、硝化反应 产品(含中间产品)储存安全管理、 涉及硝化反应的危险废物储存 情况和监管责任落实等情况.督促企业对照《对涉及硝化反应化
3 工企业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隐患》 (见附件)进行自查自纠, 全面排查整改问题和隐患.二是对停产停业的化工企业进行 回 头看 ,现场检查确认是否真正停产,是否落实停产后装置设备 的退料、清空和置换等措施.三是对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进 行执法检查,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紧急行动中未检查到的企业全 部检查一遍.四是对省政府认定公布的化工园区进行检查,重点 检查化工园区的区域安全风险评估与整改情况, 特别是园区内危 险化学品企业对周边单位的安全影响情况.
(二)煤矿.在高风险煤矿安全 体检 重点内容基础上, 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坚持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 灾害、除大隐患、防大事故,以矿井各大生产安全系统和瓦斯、 水、火、冲击地压等重大灾害治理为重点,查生产布局、采掘接 续、 设施设备等和查制度措施、 技术管理、 人员素质、 劳动用工、 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相结合, 一矿一策 确定检查内容,针对 性地制定检查方案,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