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252276522 | 2014-06-23 |
2017 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3,325 亿元;
净资产:683 亿元;
营业收入:1,602 亿元;
净利润: 0.4 亿元
2、曹妃甸港集团 企业名称:曹妃甸港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弘毅码头办公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2 亿元 法定代表人:王克生 成立日期:
2013 年3月12 日 经营范围: 货运港口服务;
普通货物运输、仓储、装卸搬运;
货物及技术进出 口;
贸易代理;
货运代理及船舶代理;
港口(含港区配套设施)及相关航道、铁路、 附属设施,以及临港相关设施的开发建设等. (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 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4 股东结构: 曹妃甸国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本公司与曹妃甸港集团在产权、业务、资产、财务、人员等方面保持独立. 曹妃甸港集团
2018 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总资产:259.96 亿元;
净资产:56.57 亿元;
营业收入:23.56 亿元;
净利润:0.95 亿元
三、 《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1.建设内容 在曹妃甸港区投资建设
2 座5000 万吨级专业化煤炭码头,总设计吞吐量为
1 亿吨 /年,本工程拟建
10 个煤炭专业化装船泊位,六期工程和七期工程分别各建设
5 万吨级 泊位
1 个、7 万吨级泊位
2 个、10 万级泊位
2 个. 项目总投资约为
130 亿元,注册资本
30 亿元,总投资以项目核准文件为准. 项目用地拟选址位于唐山曹妃甸港区中区二港池东岸线,约4200 亩.项目选址需 满足港口堆存、通过能力,合理规划项目用地,具体位置以曹妃甸区规划部门最终审 核意见为准,用地面积以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内容为准. 2.股权比例 目标公司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 59%,同煤集团占 40%,曹妃甸港集团占 1%. 3.生效条件 《合作协议》经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公司和 同煤集团双方履行完国资批复手续后生效.
四、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连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联合同煤集团、曹妃甸港集团成立合资公司投资建设曹妃甸煤炭码头六 期、七期项目,能充分发挥各方资源优势,实现互利共赢,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有5利于优化公司在秦唐沧三地的业务布局,具有积极的意义.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风险分析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与发展需要,但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运营管理、 市场政策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司将在全面做好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力求为投资者带 来良好的投资回报.本次投资尚需经有权监管机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关连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2019 年2月2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曹妃甸港区煤炭码头六期、七期项目的议案》 .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次关连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公司投资建设曹妃甸港区煤炭码头六期、七期项目(1)于本公司一般及日常业 务过程中进行;
(2)均按照正常商务条款或比正常商务条款为佳的条款进行;
(3)公 平合理,并且符合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备查文件 1.《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2.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