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颜大大i2 | 2014-06-24 |
com (0755)83501750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第一个保本期到期及转入第二个 保本期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以下简称 本基金 ) 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 人为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由瀚华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依据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15日在《 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 、《 证券时报》 、《 证券日报》 和管理 人网站上刊登的 《 新华鑫安保本一号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保本期到期处理规则及转入下一个保本期的相关 规则公告》 ( 以下简称 《 规则公告》 ) ,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1、保本期 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到期日为2014年12月17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为18个月,保本期自2015年1月16 日起至2016年7月16日止( 若本基金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期,保本期到期日为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的第二个 保本期开始日的18个月后的对应日) .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保本期到期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2、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担保额度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
3、本基金第一个保本期的到期操作期间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2014年12月17日( 含) 起至2014年12月24日( 含) 的期间内,选择赎回本基 金、转换为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或者不进行选择而自动默认为选择转入本基金的第二个保本期. 上述不同选择对应的费率等事项请见《 规则公告》 . 在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按照该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 保本周期的基金资产净值大于该上限, 则基金管理人将对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份额 进行比例确认,其余部分自动赎回,并及时公告确认比例的计算结果.同时,本基金将不开放过渡期申购,第 二个保本期的起始时间将相应提前;
在到期操作期间截止日,按照该日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如果基金份额持 有人选择或默认选择转入下一个保本周期的基金资产净值小于该上限,则基金管理人将开放过渡期申购.
4、过渡期申购 投资者可在2014年12月25日( 含) 起至2015年1月14日( 含) 的期间内申购本基金.若在该期间内,当日的 基金资产净值和当日的申购申请金额之和达到或接近本基金管理人依据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担保额度设 定的规模上限时,本基金管理人将在次日起停止过渡期申购业务. 投资者在该期间内申购的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方式、费率及具体 规模控制方式等事项请见《 规则公告》 .
5、折算:过渡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折算日,即2015年1月15日.若本基金提前达到规模上限,本基金管 理人将发布公告,提前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同时,本基金提前进入第二个保本期.在折算日日终,本基金管理 人将对该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折算.折算后,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 金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调整,以调整后的基金份额作为自动计入本基金第二个保本期的基金份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