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4-07-18
城事 ・ 社会 责任编辑 周天玉 校对 朱美华 2018年5月21 日 星期一

06 老人无二代身份证 民警上门服务 本报讯( 记者 黄亚) 近日,新城 公安分局大龙湖派出所惠民警务工作 站社区民警陈清在入户走访工作中了 解到, 辖区小区夏老太太,1933 年出 生,现年

86 岁,因长期半身不遂卧病 在床,行动不便,一直没有到派出所办 理二代居民身份证, 由于没有二代身 份证,夏老太太办理医保卡、高龄补助 等都很棘手,老人和家人犯了难.

得知这一情况后, 大龙湖派出所 决定服务上门.

5 月15 日下午,大龙 湖派出所副所长王品法带着文员,到 治安大队借来了器材, 来到夏老太太 的家中,配合夏老太太的家人,将老太 太抱到轮椅上, 找到光线较好的位置 坐好, 开始为老太太采集合格的身份 证图像. 在指纹采集过程中, 因老太太年 事已高指纹较为干裂粗糙, 无法采集 到合格的指纹信息, 王品法用毛巾对 老太太的手指进行反复擦拭, 最终成 功采集信息. 本报讯 ( 记者 李梦琪 通讯员 周娜) 朱某、靳某某、张某、杜某与王 某某原是要好的同事关系. 但一次聚 餐饮酒后,王某某出车祸失去了生命, 朱某等

4 人则被王某某亲属告上了 法庭. 近日, 睢宁县人民法院作出判 决, 朱某四人对王某某亲属分别赔偿 2.8 万元. 死者亲属: 没有尽到劝阻义务 聚餐同事应 担责 事情发生在去年

12 月25 日晚, 朱某等

4 人与王某某在公司附近的餐 馆聚餐, 当时

5 人分别喝了白酒和啤 酒,直到凌晨聚餐结束. 餐后

5 人各自 回家. 而王某某是驾驶私家车离开. 第二日上班时,朱某等

4 人听说 王某出车祸了, 朱某等人慌忙赶到王 某某家,但王某某已经去世,他的家人 正哭作一团. 王某某的妻子高某悲痛之余,询 问朱某等人,前一晚聚餐发生了什么? 朱某等人说,当天晚上加班后,王某某 作为小组组长,要求他们

4 人一起到 单位附近吃饭.饭后王某某说,饭店距 离职工宿舍很近,要开车回去. 我们 几人和饭店老板都劝他别开车, 但他 不听. 朱某等

4 人说,他们看到王某 某开车回到宿舍后才离开. 但不知是 何原因,王某某又开车回双沟,还出了 车祸. 距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显示,

2017 年12 月26 日凌晨

1 点多,王 某某驾驶的上述汽车沿 G104 线由东 向西行驶 844KM+700M 处时追尾 撞到停在前方的重型仓栅式货车,致 王某某当场死亡. 经交警部门鉴定, 王某某体内酒 精含量为 300mg/100ml,属严重醉 酒驾驶.交警部门认定,王某某系醉酒 后驾驶,其行为在事故中起直接作用, 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事后, 高某分别找到朱某、 靳某 某、张某、杜某谈话,并要求赔偿.但因 双方分歧太大,最终,王某某的亲属将 朱某等

4 人告上法庭. 高某认为,朱某等

4 人明知王某 某是驾驶机动车前往聚餐, 在饮酒过 程中没有尽到劝阻义务,酒后

4 人又 未能阻止王某某驾驶机动车, 而是放 任王某某驾驶机动车离开, 对王某某 过量饮酒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存在 过错, 要求朱某等四人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共 计39.7 万元. 四同事: 没有劝酒 不存在过错

5 月8日, 睢宁县人民法院开庭 审理此案.朱某、靳某某、张某、杜某等 人辩称,聚餐是王某某组织的,王某某 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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