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4-07-22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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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年度报告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10

第五节 重要事项.21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51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56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57

第九节 公司治理.64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7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72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161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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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谭昌彬、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静声明: 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 准确、完整.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姓名 职务 内容和原因 殷占武 董事 江苏公正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苏 州分所对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2018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涉及事项主要为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 业(有限合伙)对外主要投资单位是否存在减值 以及减值的计提金额无法确定.因此,本人无法 保证上市公司对苏州华信善达力创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损益相关数据的真实 性、准确性,无法保证该议案的真实、准确、完整.本人对该议案表示反对. 旺堆 董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 议前两天收到相关议案,时间仓促,不能做出判 断.本人对该议案弃权. 吴坚 独立董事 本人于

2018 年8月即因为身体原因提出辞职, 并 已公告.至今仍无法履职.本人对该议案弃权. 刘海群 监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会 议前两日收到相关议案,时间仓促,不能做出判 断.本人对该议案弃权. 声明 董事殷占武、董事旺堆、独立董事吴坚、监事刘海群申明: 本人无法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理由详见上表 , 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不适用

1、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 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2、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 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提示 西藏银河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

2 √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造成重大缺陷的事项:公司前任董事长兼总经理王承波,前任董事吴刚利用职权, 违反印章管理规定,越过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程序,私自以公司名义进行对外承诺或担保、开具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向非金融 机构高息借款,致使公司涉诉且金额巨大.形成重大缺陷的理由:公司内部控制无法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 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已充分识别出公司存在前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并实施了相应的整改程序,自2018 年7月开始,公司对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改组,对董事长、总经理职位进行人事调整,对印章管理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管理按照 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重新进行了分工.整改后,新任治理层和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和三会一层相关制度勤勉履职. 对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的风险提示 √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在本报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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