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4-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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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招标须知 2.1 招标 2.1.1 综合说明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 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中所 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 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 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2.1.2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
3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 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或网上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采购 方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 对于在投标中对修改内容未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参加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 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方可决定是否延长投标递交截止时间和招标时间,并将此变更 通知投标人. 2.2 投标 2.2.1 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 投标人对参加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的投标的评 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投标人在投标中所列出的所有货物、配件、软件等均视为包含在招标项目以及报 价中;
3)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中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要求,否则视为对招标文件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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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有权宣布 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
在涉及招标的公正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投标人如拒绝 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有权宣布投标结果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 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招标人可视招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具备拆包或取消采购 某些品目的权力;
6)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需方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投标费用;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和自然人参加招标. 2.2.2 投标文件的制作 制作文件必须按照下列编制顺序装订成册,在封面分别加盖 正本 或 副本 印样.投标文件内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 1)封面 2)目录 3)投标函 4)价格部分 投标报价表(附件 4)及其他优惠报价内容 5)商务部分
1 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 合一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企 业对所提供资料无弄虚作假内容声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证书及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带至开标现场审核(被授权人投标 的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未提交原件和未按规定年检、复审将视为无效投标. ②投标人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企业简史与经营范围、组织机构、职工人数、技术人 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