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4-09-02 |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 十二五 规划《纲要》提出的 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 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 和《 十二五 控制温 室气排放工作方案》 (国发[2011]
41 号)提出的 加快构建国 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 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 的要求,为保证实 现2020 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其他有色金属冶 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 ,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 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 社会责任.
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 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 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专家编制. 编制组借 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 参II 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 《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 (试行) 》 , 经过实地调研、 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 编制完成了 《其 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 告指南(试行) 》 .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 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中国铝 业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 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 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数据质量管理要求以及报告内容 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甲烷,本指南考虑的排放 源类别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过程排放、废水厌氧处理排放以 及净购入使用电力、热力的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除铝冶炼和镁 冶炼之外的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的法人企业和视同 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其他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提供了核算所需的参数和排放因子推 荐值,这些推荐值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 》 、 《中 国能源统计年鉴》 、 《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等权威资料. III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 本指南在 实践运用中可能存在不足之处, 希望相关使用单位能及时予以反 馈,以便今后不断修订完善.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IV 目录
一、适用范围.1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1
三、术语和定义.2
四、核算边界.4
五、核算方法.6
(一)燃料燃烧排放.8
(二)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10
(三)过程排放.11
(四)净购入电力产生的排放.13
(五)净购入热力产生的排放.14
六、数据质量管理.15
七、报告内容和格式.15
(一)报告主体基本信息.16
(二)温室气体排放量.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