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4-09-09
1 校发〔2018〕262 号 全校各单位: 《北京大学教学系列职位聘任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已经

2018 年7月2日学校十三届党委第

26 次常委会审议通过,现予 印发,请遵照执行.

北京大学2018 年7月2日2(2018 年7月2日学校十三届党委第

26 次常委会审议通过) 为做好北京大学教学系列职位聘任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大 学教学系列职位管理办法(试行) 》的规定,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教学系列职位的设置与核准 1. 教学系列职位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础职位.教学系列职 位主要设置在承担公共课或基础课教学任务较重的教学单位. 教 学系列职位由教学助理、讲师、高级讲师(教学副教授)和教学 教授构成. 2. 教学系列职位原则上受各单位教学科研人员总编制限 制.每年由各单位在教学科研人员编制范围内,根据教学工作任 务和教学发展需要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按计划 进行公开招聘. 第二条 教学系列职位招聘 1.基本聘任条件 (1)教学助理 a)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学术道德和职业精 神. b)具有硕士学位或所从事专业的最高学位. c)具有承担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教学的能力.

3 (2)讲师 a)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学术道德和职业精 神. b)具有博士学位;

获硕士学位满

2 年且任教学助理

2 年以上. c)能够承担重要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教学, 完成要求的教学工 作量,并产生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3)高级讲师(教学副教授) a)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学术道德和职业精 神. b)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所从事专业的最高学位. 具有博士 学位者任讲师

2 年以上;

具有硕士学位者任讲师

5 年以上. c)能够承担重要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教学, 完成要求的教学工 作量,并产生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d)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作为主要完成人参与过省部级以 上或相当层次的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e)具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 (4)教学教授 a)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学术道德和职业精 神. b)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所从事专业的最高学位, 任高级讲 师(教学副教授)5 年以上. c)能够承担重要基础课或公共课的教学, 完成要求的教学工

4 作量,并产生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d)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 主持过省部级以上或相当层次的 教学改革、建设项目. e)积极开展精品课程、精品教材建设,作为主要完成人讲授 的课程或编写的教材有较高影响力,反响良好. f)具有与教育教学相关的学术研究成果. g)具有青年教师教学培养与团队建设的丰富经验. 上述聘任条件中,具有相当层次的教学改革、建设项目,须 经过北京大学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北京大学教学主管部门认定. 2.招聘程序 (1)院系根据教学工作任务和发展需要确定招聘条件,成 立招聘小组公开招聘. (2)接收应聘者申请,或物色推荐候选人. (3)院系招聘小组初选,招聘小组向学院提交初评推荐意 见报告. (4)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 (5)院系党委对候选人的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进行评估. (6)院系聘任委员会审议并提交综合报告,充分说明招聘 过程、聘任理由及聘任职位和拟承担的具体教学任务,将应聘者 申请材料一并提交学校. (7)学校 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评估小组 审议. (8)学校 教学系列职位审议专家小组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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