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4-09-10

1 ― 沭政办发〔2014〕9 号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部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苍马山风景旅游区管委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鲁政 办发〔2013〕25 号) 、市委市政府《关于鼓励支持全民创业的实 施意见》 (临发〔2013〕8 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 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 (临政办发〔2013〕38 号)文件精神, 结合我县 创业临沭 建设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全县创业带动就业 工作,巩固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成果,加快建设 幸福临沭 重要 目标,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临沭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

2 ―

一、加大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力度 1.

设立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2014 年至

2018 年,全县 每年从失业保险滚存结余基金中安排不少于

300 万元资金, 作为 全县就业及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 就业及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 金主要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给予小额担 保贷款贴息,促进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建设、落实社会保险 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 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各项创业、 就业政策. 积极开发和拓宽融资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金促进创业.鼓励有 条件的地方通过财政资金引导, 带动民间资本建立市场化运作的 小微企业创业投资机构, 推动民间资金及风险投资机构参与新创 企业的投资,为创办小微企业提供筹资、融资服务. 2.加大小额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确保担保能力,县小额贷 款担保基金已累积

1000 万元,5 年内随实际担保需要逐步增加. 从2014 年起,全县各类创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提 高到

10 万元,符合条件的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到

300 万元. 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后, 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贴息. 对还款及时、 无不良信贷记录的, 允许再申请一次小额担保贷款, 期限不超过

2 年, 原则上不再贴息. 加快小额贷款担保机构建设, 完善小额贷款担保服务网络,加快推进 快易贷 活动,畅通小额 担保贷款工作绿色通道. 3.提高创业补贴标准.围绕全县的产业体系发展任务目标, 支持各类初创期自主创业小微企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 ―

3 ― 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提高创业成功率和存活率,创造更多就业 岗位.从2014 年起,对首次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

1 年以上并 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和创业登记的小微企业, 给予

1 万 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吸纳就业人员并与其签订

1 年以上期限 劳动合同的,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给予每个岗位

2000 元的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和一次性 创业岗位开发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及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 统筹安排. 4.加强创业载体建设.积极筹建一处融创业实训、创业孵 化、创业服务、技能培训于一体的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综 合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通过多方筹措资金,采取 政府搭 台、企业参与、高校联合、社会协助 的合作模式,充分发挥开 发区、城市综合体、专业化市场、农业产业化基地的创业引领作 用,多形式建设一批孵化条件好、承载能力强、产业特色鲜明、 融创业指导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创业示范园区. 凡 成功创建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示范园区的,除省、市 分别给予的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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