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09-21 |
一、总则・5
二、谈判文件・5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7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9
五、谈判和确定・9
六、授予合同・12
七、其他・13 第三部分 项目技术规范・14 第四部分 合同文件格式・15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16 响应书・1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8 报价表(第一次)19 谈判保证金证明・21 优惠及服务承诺书・22 拟派项目负责人工作简历・23 施工组织设计・25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26 供应商资格证明・27 其他相关材料・28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DN100 管网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1 第一部分 竞争性谈判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DN100 管网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 泵房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委托,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DN100 管网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泵房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现将竞争性谈判 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DN100 管网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泵房 工程
2、采购编号:管竞采[2019]044 号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4、项目概算:约49.
99 万元
5、招标控制价 499718.51 元
6、建设地址:郑州市文兴路
15 号
7、谈判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9、工期要求:20 日历天
10、质量要求: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且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
2、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 、 提供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 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 列入 信 用中国 网站的 失信被执行人 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中国政府采购 网站 的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南曹法庭 DN100 管网给水工程及二次加压泵房工程竞争性谈判文件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