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2014-10-01

1 国际商标协会代表团与韩国知识产权局 签署谅解备忘录,并出席中国国际商标 品牌节

1 国际商标协会宣布新的会费结构

3 文章摘要:ICANN的 Legal Rights Objection 争议解决程序:统计数据及 当中的含意

5 知识产权用尽和平行进口问题在俄罗斯/ 独联体地区的新情况

5 寻找品牌和创新之间的关联

6 公司法务见解――我现在所知的及 我希望我当时就知道的!

7 INTA董事会通过关于妨害性重复申请的 解决方案

8 本期特写 美国家具设计保护:如何更好地表达论点

9 拿品牌开涮:危险的游戏还是容许的讽刺?

10 给商标添点色彩:颜色商标在美国、 欧盟、中国和日本的注册和保护

12 法律法规/案例实践 加拿大:阿迪达斯著名三条纹商标 不能阻碍双条纹商标成功注册

15 欧盟:欧盟法院在 IMPULSE 商标案中阐释 声誉商标

15 欧盟:关于含有非显著性文字的 图形商标审查《通行实践》的公布

16 欧盟:欧洲法院的Kit Kat三维立体 商标裁定给雀巢公司一个喘息的机会

16 英属维尔京群岛:现代商标制度 开始实施

16 中国:法院裁定包含迈克乔丹中文名 的商标有效

17 欧盟:在一成员国使用商标未必构成 在 共同体 的使用

17 韩国:最高法院否定了现行的关于 立体商标的审查实践

18 德国:各国联邦法院确认真实使用的 重要要求

18 中国:法院准许苹果公司注册商标, APP STORE

18 法国最高法院:事后行为可用于证明 恶意注册

19 2 虽然我们已就本通讯所载信息的准确性尽力予以核对,但读者仍应就其特别关注的内容自主地加以查验.《国际商标通讯》中的文章由国际商标通讯委员会成员和国际商标协会工 作人员提供,但也接受其他渠道的供稿.国际商标通讯编辑委员会可从编辑角度全权对稿件进行处理以便出版.如需复制《国际商标通讯》中的文章,请向communications@inta.org 发送申请信息,包括:文章标题、卷号、期号、复制用途、预计的复制数量或读者人数.《国际商标通讯》接受赞助也绝不意味着国际商标协会对其商品、服务或传达信息的认可. 本刊所有内容版权属?INTA?所有,未获许可,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使用. 国际商标通讯(中文版)编辑委员会 联系方式:敬请发送电子邮件至bulletin@inta.org 编辑委员会主编 丁宪杰 金杜律师事务所 编辑委员会成员: 陈学民 中咨律师事务所 陈长杰 北京捷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冯臻 霍金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 傅强国 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 黄晖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郑露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李永波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刘耀慈(Eugene Low) 霍金路伟律师行 陶洋 微软公司 国际商标协会内部工作人员 执行总裁 CEO Etienne Sanz de Acedo 市场营销及通讯主任 Director, Marketing and Communications Sheila Francis 通讯及政策总编 Strategist, Communications Content Eileen McDermott 通讯主管 Manager, Communications Jean-Claude Darné 版式设计 Graphic Designer Eric Mehlenbeck 国际商标协会董事会官员及法律顾问 主席 Ronald Van Tuijl 日本烟草国际公司 (JT International S.A.) 侯任主席 Joseph Ferretti 百事公司/菲多利公司 (PepsiCo, Inc. /Frito-Lay, Inc.) 副主席 Tish Berard 和颂爱公司 (Hearts On Fire Company LLC) 副主席 David Lossignol 诺华有限公司 (Novartis Pharma AG) 财政 Ayala Deutsch NBA产物股份有限公司 (NBA Properties) 秘书 Tiki Dare 甲骨文公司 (Oracle Corporation) 法律顾问 Maury Tepper (Tepp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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