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gtbkwd | 2014-10-07 |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6 年2月2日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议 案》 、 《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本次修订主 要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及决议有效期进行了调整;
同时补充说明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填补措施. 非公开发行预 案本次修订内容如下:
一、调整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1、发行价格调整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2016 年2月3日) ,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即不低于 11.06 元/股.
2、决议有效期调整为: 本次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为本预案提交本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二、补充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措施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 (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相关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 的风险提示及公司拟采取措施的相应内容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并于
2016 年2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了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及公司采取措施(修订稿)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3)予以披露.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 》 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合力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