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4-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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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徐森木业有限公司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徐森木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徐铁牛 联系人 方经理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屯里社区

1 组 联系电话

13905818022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99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屯里社区

1 组 立项审批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新建 迁建 技改 行业类别及代码 木材加工 C201 总用地面积 1060m2 绿化面积 / 总投资

50 万元 环保投资 (万元)

18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36% 评价经费 / 预期投产日期 2015.

07 1.1 工程内容及规模 1.1.1 项目由来 杭州徐森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8 年, 原厂区位于杭州余杭区余杭经济开发区北 沙东路

5 号,该企业注册资本

50 万元,主要从事木制产品生产.2008 年企业编制 杭 州徐森木业有限公司木制产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当地环保主管部门以 登 记表批复[2008]1577 号 文对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出具了审批意见(详见附件 5) , 当初申报的生产规模为年产装饰贴面板

20 万张, 目前实际生产规模为年产装饰贴面板

10 万张,企业原有项目尚未申请 三同时 竣工环保验收. 现因企业原厂区房租到期,无法续租,现为了生产需要,企业拟将生产厂址搬迁 至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屯里社区

1 组,租用自然人黄利平约 1060m2 的闲置房屋(共1F,局部 2F)继续实施木制产品的生产,企业项目申请报告见附件 1.根据企业提供的 资料,本项目总投资

50 万元,迁建项目实施后,其生产经营范围、生产规模、生产工 艺等均保持不变,仅原辅材料及生产设备有所调整,项目实施后企业生产规模仍为年 产装饰贴面板

20 万张,企业原址将不再实施生产. 根据国务院第

253 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 影响评价法》的规定,本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以便从环保角度论证项目建设 的可行性.受杭州徐森木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浙江省农业科学院承担了本项目环境影

2 响报告表的编写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即组织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收集 了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并对项目周边环境进行了详细调查、了解,在此基础上根据 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 响报告表,请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审查. 1.1.2 编制依据 1.1.2.1 国家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9 号,2015.1.1 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2.10.28 通过, 2003.9.1 施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8.2.28 修订, 2008.6.1 施行;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2000.9.1 施行, 2014.12.24 修订;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1996.10.29 修订,1997.3.1 施行;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31 号,

2013 年修订;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8]第253 号令,

2011 版;

8、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 年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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