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4-11-12 |
2015 年10 月1日至
2016 年9月30 日期间,用于生产性设施及生产配套设施 的投入,2015 年已享受财政补贴的投资不纳入计算.项目建设 投资补助根据项目投资额占该类项目投资总额的比例确定,企 业综合考核补助根据项目综合考核得分占该类项目综合考核 总分的比例确定) .项目建设投资补助不超过确认的项目建设 投资的 30%(申报类别中另有具体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
3、同一申报主体只可申报一类项目,不得多头重复申报. 严禁虚假申报,一经发现查实,连续三年取消项目单位申报资 格.对在国家、省、市农产品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中检出有国 ―
5 ― 家禁限用农兽药或其它化学物质残留超标的项目单位,实行 一票否决 .国家有禁止性规定的项目不予扶持.
四、项目类别
(一)粮食产业发展项目
1、申报条件:符合长沙市粮食产业发展规划;
品种集中 度高;
具有较高的设施水平和完善的烘干配套能力;
推广生态 绿色种植,实施全程机械化生产;
全面实施 三统一 (统一农 资供应、生产管理、产品营销)管理;
粮食生产面积
10000 亩 (特色、功能稻
5000 亩)以上,其中核心基地集中连片
1000 亩以上;
当年项目建设投资
200 万元以上.
2、扶持重点:扶持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粮食烘干等集 成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粮食产业化、规模化水平.
3、扶持资金:不超过
10 个项目, 安排扶持资金
600 万元. 主管处室:粮油处 联系人及
电话:蒋次文
88665653 电子
(二)蔬菜产业发展项目
1、 申报条件: 符合长沙市蔬菜产业发展规划;
全面实施 五 统一 管理(组织管理、生产管理、经营管理、质量管理、财 务管理) ,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企业总面积在
1000 亩以 上,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
500 亩(或食用菌生产总面积达
15 万m2 ) ;
项目建设投资
300 万元 (食用菌投资
1000 万元) 以上. ―
6 ― (2)种植叶类菜面积
500 亩以上,且单个基地叶类菜集中连 片种植面积达
200 亩以上.符合以上两个条件的可同时申报.
2、扶持重点:扶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和 专业化生产,提升企业专业化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支持秋季 (10 月上旬播种)叶类菜生产,提升淡季蔬菜市场供应能力.
3、扶持标准:符合申报条件(1)的项目按本申报指南扶 持办法执行.符合申报条件(2)的项目根据叶类菜实际种植 面积, 按照不高于
500 元M亩进行补助. 同时符合申报条件 (1) 、 (2)的,按两类标准分别给予扶持.
4、扶持资金:不超过
30 个项目(其中食用菌项目不超过
2 个) ,安排扶持资金
2500 万元.叶类菜种植补助安排扶持资 金1200 万元.共安排扶持资金
3700 万元. 主管处室:蔬菜处 联系人及
电话:朱帅
88665647 电子
(三)经济作物产业发展项目
1、申报条件:符合长沙市经济作物产业发展规划和布局 要求;
全面推行专业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品牌 化销售;
企业基地面积
1000 亩以上,其中集中连片种植面积
500 亩以上,或连片设施栽培面积
200 亩以上;
当年项目建设 投资
200 万元以上.
2、扶持重点:扶持蓝莓、火龙果、猕猴桃、黄桃、浏阳 ―
7 ― 金橘、大围山梨、无花果、罗汉果等时令水果的扩面提质,名 优茶园提质改造和品牌建设,以及地方传统中药材种植,提升 经济作物产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