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08-02 |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 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 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 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3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表一) 项目名称 方便食品生产线项目 建设单位 成都恩泽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谢益群 联系人 谢泽恩 通讯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山镇工业大道上段
117 号 联系电话
15680082727 传真 / 邮编
611600 建设地点 成都市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鹤山工业园区内 立项审批部门 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0131-14-03-287011] FGQB-0144 号 建设性质 新建? 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439 其他方便食品制造 占地面积 (平方米) 20000.1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789.27 总投资 (万元)
15000 环保投资 (万元) 59.2 环保投资占总 投资比例 0.39%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2021 年8月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1 任务的由来 成都恩泽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17日,注册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鹤 山镇工业大道上段117号,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是一家专门从事方便食品生产的企业.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生活节奏的加快,方便食品已成为人们日常生活 不可或缺的日常生活用品,并有逐渐增加的趋势,目前,方便食品缺口越来越大. 为抓 住方便食品市场空缺,促进公司发展,成都恩泽食品有限公司决定投资15000万元于2018 年11月购买位于成都市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鹤山工业园区内20000.1m2 土地新建厂房并 外购相关生产设备进行 方便食品生产线项目 的建设,该项目建成后能够形成年产33200t 方便食品(含方便河粉等).
4 需要说明的是:本项目拟建
2 座2F 钢架结构生产厂房,分别为 1#和2#厂房,本项目 的生产线等均布设在 1#厂房内,2#厂房内不布设任何生产设备,作为预留厂房,用于后期 发展.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6.9.1 实施)、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017.10.1 实施) 以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6.7.2 修订) 的要求, 本项目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1 号 《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2018.4.28 修订) , 本项目属于 三 食品制造业
11 方 便食品制造 ,本项目不属于手工制作或单纯分装的,因此,本项目应该编制环境影响报 告表. 为此,成都恩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中圣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承担技术人员进行了现 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在掌握了充分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对有关环境现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我单位承担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后,立即组织相关状和可能产生的环 境影响进行分析,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现上报审批.
2 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食品制造业,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3 年第
21 号令《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中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2011 年本)》(修订)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 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40 号)第十三条规定:不属于鼓励类、限制 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 同时,蒲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于
2018 年7月27 日对本项目进行了备案(川投资备 [2018-510131-14-03-287011]FGQB-0144 号). 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3 规划符合性分析 3.1 与《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符合性 本项目位于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鹤山工业园区内,该工业集中发展区于2013年3月 挂牌成立,由蒲江工业集中发展区(鹤山工业园区)和寿安工业集中发展点(寿安工业园 区)合并扩区后形成,总用地面积约1305.9hm2 ,其中:鹤山工业园区位于蒲江县工业集中 发展区西南部,紧邻鹤山城区,四至范围为:东至第三绕城高速,南至成雅高速,西至清
5 江大道,北至蒲江及工业大道,用地面积约为604.12hm2 .园区规划环评于2015年7月取得 了《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 (成环建评[2015]179号).根据该文件,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的产业定位为:机械产业、 生物医药产业、食品产业,其鼓励、禁止引入功能区的企业见下表: 表1-1 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 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行业 准入 鼓励类: 鹤山园区:符合园区主导行业的生物医药产业及食品加工产业;
寿安园区:符合园区主导行业的机械产业及生物医药产业. 禁止类: 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②技术落后, 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 标准要求或低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③金属冶炼、水泥、化工、造纸、制革、印染、农药、专业电镀、 印刷电路板、 石墨碳素制品、 工业废物集中处置等重污染项目和 涉及重金属排放的项目. 本项目为食品 制造业,属于鹤 山园区鼓励类 符合 清洁 生产 门槛 入区企业采用国际、 国内先进水平的生产工艺、 设备及污染治理 技术,能耗、物耗、水耗等均应达到相应行业的情节生产水平二 级或国内先进水平及以上. 通过类比,达同 行业国内先进 水平及以上 符合 3.2 与《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鹤山工业园区内,项目的建设与《蒲江县工业集中 发展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如下表所示: 表1-2 《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项目 《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规划 环评》要求 本项目 符合性 废水 各入驻企业废水在其场内预处 理达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 求后,进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 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 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中 一级 A 标后再经尾水排放管排 入蒲江河 本项目产生的污水最终经预处理达污水处理厂进 水水质要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园区已建污水 管网排入蒲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后能够处理达 《四川省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51/2311-2016)相关标准后再经尾水排放管 排入蒲江河(目前蒲江县城市污水处理厂正在进 行提标改造) 符合 废气 入驻企业必须采取科学合理、有 效稳妥的废气治理措施,以确保 项目有组织废气达标排放并减 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粉尘,产生的 粉尘经 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 99.9%)+15m 排 气筒 处理后外排,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符合 固废 对于规划区产生的工业固废,应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处 置,危险废物需送有处置资质的 单位进行集中处置.总体本着 三化 原则,加强综合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由环卫部门等定期清运处 理,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符合 地下 水污 染 对存在地下水污染风险的项目 及区域实施严格的防渗措施 根据环评要求,项目对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 间和预处理池进行了一般防渗 符合 环境 制定完善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 针对项目特点,环评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符合
6 风险 环境安全 3.3 用地性质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蒲江县工业集中发展区鹤山工业园区内.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