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 2014-11-26 |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18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所履行的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集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11 月7日10 时. 预计会期 0.5 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电子邮件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18 年10 月3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 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 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 ,股东 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公告编号:2018-047
(七)会议地点 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
15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取消
2018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10 月23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取消
2018 年半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 (公告编号:2018-046) .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 股东账户卡;
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 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
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法人股东 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
(二)登记时间:2018 年11 月7日9时
(三)登记地点: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
15 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
15 号 联系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滨河路
15 号 公司联系人:吴香兰 联系
电话:024-56598785 传真:024-56598785
(二)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递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47
(一)《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
(二)《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沈阳天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10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