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4-11-28 |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5 年8月6日,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公司" )与株式会社 POSCO(以下称"POSCO" )经友好协商,就在重庆市共同开展重钢-POSCO 冷轧板材 项目、重钢-POSCO 镀锌板材项目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签署了《冷轧、镀锌合资项 目合作协议书》 .
2016 年4月6日,本公司与株式会社 POSCO 分别签署了《重庆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与 POSCO 关于重庆重钢高强冷轧板材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及《重庆钢 铁股份有限公司与 POSCO 关于重庆浦项重钢汽车板有限公司之合资经营合同》 ,根 据该等合同约定之条款和条件,双方在中国重庆市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 POSCO 关于重庆重钢高强冷轧板材有限公司之 合资经营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钢铁制品和副产物的生产、销售及各类钢铁制造技术 的研发及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投资总额 合资公司设立时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90000 万元,并于合资公司设立后通过 合资公司董事会决议将合资公司投资总额增至人民币
367568 万元;
在前述投资总
2 额业已投入并实施完毕,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增加投资总额至人民币
389313 万元.
3、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 合资公司设立时,本公司与株式会社 POSCO 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7027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共计为人民币 132324.3 万元,占合资公司股 权比例为 90%,株式会社 POSCO 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4702.7 万元,占合资公 司股权比例为 10%;
双方经协商一致决定将合资公司投资总额增至人民币
389313 万元时,则应同时对合资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8698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 增资人民币 7828.2 万元(本公司认缴出资增至人民币 140152.5 万元) ,株式会社 POSCO 认缴增资人民币 869.8 万元.
4、出资方式 本公司拟以现金人民币进行出资. POSCO 拟以现金人民币或者等值美元进行出资.
(二) 、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与 POSCO 关于重庆浦项重钢汽车板有限公司之合 资经营合同》的主要条款如下:
1、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 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为钢铁制品和副产物的生产、销售及各类钢铁制造技术 的研发及服务(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投资总额 合资公司设立时的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133077 万元,双方可在设立时的投资总 额已投入并实施完毕的基础上协商决定将投资总额增至人民币
234214 万元.
3、注册资本及出资比例 合资公司设立时,本公司与株式会社 POSCO 认缴的注册资本共计为人民币
53231 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6083.19 万元,占合资公司 股权比例为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