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 2014-12-05 |
1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进入;
2 出入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
3 先检测,再通风,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4 入廊人员应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5 有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
6 禁止单独进入综合管廊. 3.4.5 综合管廊作业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廊内应具备作业所需的通风、照明条件,并持续保持作业环境安全;
2 作业人员应根据作业类型及环境, 正确穿戴防护装备, 配备必要的防护 和应急用品等;
3 依据消防、用电、高空作业等相关规定做好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并保持 与监控中心的联络畅通;
4 现场应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
5 作业期间应有专人进行监护, 作业面较大、 交叉作业时应增设安全监护 人员;
6 6 交叉作业应避免互相伤害;
7 特种作业应按有关规定采取相应防护措施. 3.4.6 综合管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综合管廊内禁止吸烟;
2 除作业必需外,廊内严禁携带、存放易燃易爆和危险化学品;
3 逃生通道及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 3.4.7 综合管廊信息存储、 交换、 传输及信息服务的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涉密图纸、资料、文件等(包含电子版) ,应严格按照国家保密工作相 关规定进行管理;
2 信息系统及其设备配置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 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
2223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分类原则》 等的相关规定.
3 信息系统及其设备应有防病毒和防网络入侵措施. 信息系统中涉及的安 全路由器、防火墙等应通过国家信息安全测评认证机构的认证.
4 入廊管线信息安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市综合地下管线信息系统技 术规范》CJJ/T
269 的有关规定. 3.4.8 综合管廊安全防范系统的运行维护除应符合《城镇综合管廊监控与报警 技术标准》GB/T
51274 的有关规定,系统运行功能应与综合管廊安全管理需求 相适应,并根据安全管理环境变化调整运行参数和优化系统. 3.5 应急管理 3.5.1 应根据综合管廊所属区域、结构形式、入廊管线情况、内外部工程建设 影响等,对可能影响综合管廊运行安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3.5.2 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综合管廊本体、附属设施、入廊 管线的运行特点,建立应急管理体系. 3.5.3 应建立包含运营管理单位、入廊管线单位和相关行政主管单位相协同的 安全管理与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3.5.4 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相关单位应根据以下可能发生的事故制 定应急预案:
1 管线事故;
2 火灾事故;
3 人为破坏;
4 洪水倒灌;
7 5 对综合管廊产生较大影响的地质灾害或地震;
6 廊内人员中毒、触电等事故;
7 以及其他事故. 3.5.5 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 案编制导则》GB/T
29639 的规定. 3.5.6 宜基于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建立包含预警、响应、预案管理等的智能化 应急管理系统. 3.5.7 应定期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每年不少于
1 次,应急演练宜由综合管 廊运营管理牵头单位组织;
应定期开展预案的修订,一般
1 年修订
1 次,并根 据管线入廊情况和周边环境变化等需要应进行不定期修订、完善. 3.5.8 应建立完善的应急保障机制, 确保包括通信与信息保障、 应急队伍保障、 物资装备保障及其他各项保障到位. 3.5.9 综合管廊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