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4-12-20 |
二、公司对重要事项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 明如下: ( 一)公司前期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 三)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 四)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五)经核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形. ( 六)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 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 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 《 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第四节风险因素 等有关章节关于风险的描述,上述 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再次关注以 下风险因素: ( 一)业务模式创新风险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8,564.57万元、11,303.79万元和 13,500.57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95.09万元、3,022.95 万元和3,534.95万元,持续快速增长. 公司客流分析系统在商业零售领域内的推广已经卓有成效,但报告期内其推广模式仍 以系统销售方式为主,这也是线下实体商业信息化建设的常见模式. 顺应行业发展的必然 趋势,为迅速扩大公司客流分析系统在线下实体商业的覆盖面和占有率,也为公司构建线 下实体商业大数据平台夯实基础,公司客流分析系统在商业零售领域内的业务模式在系统 销售方式的基础上新增数据服务方式,报告期内已经开始尝试推行.数据服务方式下,公司 将为线下商业实体客户提供一系列的客流统计分析产品及服务组合, 将选择权交给客户. 商业实体客户可以不完全为客流分析系统本身买单,公司将收取少量安装费用 ( 或者数据 开通费)甚至免费建设 ( 或开通). 但客户如果想获得全面综合的客流数据分析服务,则需 要支付相应标准的数据服务费. 公司客流分析系统在商业零售领域内计划逐步推行的业务模式创新,预期可以进一步 提升线下商业实体客户的接受度,迅速扩大公司客流分析系统的覆盖面,有助于公司构建 线下实体商业大数据平台,有助于营造线下实体商业大数据生态环境,有利于公司持续健 康发展.但数据服务方式需要占用相对较多的营运资金,投资回收期相对拉长,且受到线下 实体商业大环境、公司自身数据服务内容和质量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其推行速度和实施效 果存在不确定性. ( 二)经营业绩季节性波动风险 公司客流分析系统等产品及服务主要应用于线下商业实体,包括百货商场、购物中心、 零售连锁店等. 线下商业实体的信息化投资通常会具有较强的年度计划性,信息化建设项 目预算及招标等决策程序通常在每年的上半年做出,下半年才能开工建设. 再加上春节假 期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多数合同于下半年才能达到收入确认条件,从而导致公司收入 和利润上半年较少,下半年较多. 公司经营业绩呈现较强的季节性波动风险.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 公司第四季度确认收入占全年收入的比例均在50%左右. 201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31.81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305.33万元. (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研发费用加 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报告期各期间,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及其占各期间利润总额 的比例如下: 项目 2016年1-6月2015年度 2014年度 2013年度 当期利润总额 ( 万元) 430.78 4,131.86 4,038.28 2,961.09 高新技术企业 所得税优惠 金额 ( 万元) - 356.36 601.59 247.44 比例 ( %) - 8.62 14.90 8.36 软件产品增值税 即征即退 金额 ( 万元) 259.71 883.47 801.26 694.25 比例 ( %) 60.29 21.38 19.84 23.45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减少的所得税 金额 ( 万元) 101.12 207.44 152.28 118.40 比例 ( %) 23.47 5.02 3.77 4.00 税收优惠金额合计及其 占当期利润比例 金额 ( 万元) 360.83 1,447.27 1,555.13 1,060.09 比例 ( %) 83.76 35.03 38.51 35.80 报告期各期间,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研发费用 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1,060.09万元、1,555.13万元、 1,447.27万元和360.83万元, 占各期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80%、38.51%、35.03%和83.76%,2016年1-6月相关数据比例参考性不强. 如国家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 或公司未来不能满足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条件,则 公司将可能无法继续享受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和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进而直接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 四)客户集中风险 公司专注于线下消费行为数据分析,报告期内主要业务为视频客流分析系统在商业零 售领域的推广与布局,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客流分析系统的销售及相关服务,主要客户包 括百货商场、购物中心、零售连锁店等. 2013年、2014年、2015年和2016年1-6月,公司前五 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达到74.69%、57.52%、60.30%和58.07%,但总体呈现下降趋势. 报告 期内,万达地产、龙湖地产、屈臣氏、耐克中国是公司的主要客户. 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1-6月,公司对万达地产销售收入占比 ( 包括西安 西翼作为集成商实施的万达广场项目)分别约为42.85%、31.43%、30.67%和32.10%,第一 大客户销售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