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racecats | 2014-12-21 |
1 C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 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YONGLONG ENTERPRISES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11) 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兹通告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 公司」 ) 将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 上午十时正於本公司位於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中国」 ) 浙江省绍兴柯桥区杨汛 桥镇之办公大楼会议室举行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会议旨在: 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特别决议案 (不论有否修订) : 特别决议案 「动议考虑并批准建议修订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 ( 「章程细则」 ) (详情载於日期 为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之通函附录内) ,惟须待报经相关 政府或监管机构登记备案后方为合法有效,并动议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或董事会秘书代表本公司处理因修订章程细则而产生之相关备案、修订及登记(倘必要) 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承董事会命 浙江永隆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主席 王欣艺 中国浙江,二零一四年八月十五日 C
2 C 附注: 1.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日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九日 (包括首尾两日) 暂停办理H股股 份过户登记,於此期间内H股股份过户将不予登记.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二十九日 (星期五) 下午 四时正名列本公司H股股东名册之股东,将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 2. 凡有权出席上述临时股东大会并於会上投票之任何H股及内资股股东均有权依照本公司之组 织章程细则委任一名或多名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H股及内资股持有人. 3.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或经公证人签署之授权书副本,最迟必须 於临时股东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举行时间或投票表决指定时间24小时前递交至 (就H股持有人而 言) 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处 ( 「本公司的股份过户处」 ) 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为香港湾仔 骆克道33号中央广场福利商业中心18楼) 及 (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 本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浙 江省绍兴柯桥区杨汛桥镇之法定地址,方为有效. 4. H股及内资股持有人或其代表於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时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 5. 有意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H股及内资股持有人须於二零一四年九月九日 (星期二) 或之前填妥出 席大会之回条并分别交回本公司的股份过户处及本公司的法定地址.回条可以亲身、邮递或传真之方式送达本公司 (传真号码:(86) 575-8457 6060) . 6. 临时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日.出席临时股东大会之股东或其受委代表应承担各自之交通 及住宿费用. 7. 本公司之法定地址及董事会秘书处之详情如下: 中国 浙江省 绍兴柯桥区 杨汛桥镇
电话:(86) 575-84069469 传真:(86) 575-84576060 邮政编码:312028 联系人:胡华军先生 8. 根愀哿辖灰姿邢薰敬匆蛋濠v「创 业板」 w证券上市规则v「创 业板上市规则」 w之规定,上述决议案将通过投票表决之方式决定. C
3 C 於本通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王欣艺先生 (主席) 、何连凤女士 (副主席兼行政 总裁) 、胡华军先生及陈建江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