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4-12-27
Sunshine

100 China Holdings Ltd 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08) 代表委任表格 供股东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十时正假座中国北京朝阳区光华路15号北京伯豪瑞廷酒店5楼瑞祥厅召开的股东 特别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 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a) , 地址为 , 为阳光100 中国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每股面值0.01 港元的 股 股份 (附注b) 的注册持有人,兹委任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 ( 「大会」 ) 主席或 ,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的代表 (附注c) ,代表本人吾等出席订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八日早上十时正举行的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及 於会上投票,藉以考虑并酌情通过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六月十三日有关召开大会的通告 ( 「通告」 ) 所载的决议案,并代表本 人吾等依照下列指示表决. 请在适当空栏内填上 「?」 号,以表示 阁下之投票表决意愿 (附注d ) . 普通决议案 赞成 反对 诚如通告决议案所载,批准日期为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三日有关出售事项的股 权及债权收购协议的条款及其项下拟进行的交易,以及其附属或附带的所有 事宜. 日期: 股东签署: (附注e 、f 、g 、h及i) 附注: a. 请用正楷填上姓名及地址. b. 请填上登记於 阁下名下之股份数目.倘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登记於 阁下名下之本公司股本中 所有股份有关. c. 受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自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代表 阁下.倘委任一位以上代表,有关委任须列明每位 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数目.如拟委任大会主席以外人士为代表,请删去 「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 ( 「大会」 ) 主席或」 字样,并在空栏内 填上拟委任代表之姓名及地址.倘无填上任何姓名,则大会主席将作为 阁下之受委任代表行事. d. 阁下如欲表决赞成上述任何决议案,请在有关决议案之 「赞成」 栏内填上 「?」 号. 阁下如欲表决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有关决 议案之 「反对」 栏内填上 「?」 号.如所交回之表格已正式签署但并无就任何建议决议案作出任何指示,则受委任代表将就所有决 议案自行酌情表决或放弃表决;

或倘并无就某项建议决议案作出任何指示,则受委任代表将就该项建议决议案自行酌情表决或 放弃表决.受委任代表亦有权就召开大会通告所载以外并於大会上正式提出之任何决议案酌情表决. e. 倘属联名持有股份,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可经任何联名持有人签署,惟倘超过一名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在股 东登记名册中就有关联名持有股份排名首位之联名持有人方有权就该等股份表决. f. 代表委任表格须由股东或其经正式书面授权之授权人签署,或倘股东为公司,则须盖上其公司印鉴,或由获授权之负责人或授 权人签署. g. 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签署该表格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 (如有) 或经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於 大会或任何续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之办事处,地址为香 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h. 本代表委任表格如有任何修改,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i. 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表决.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阁下是自愿提供 阁下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於处理就本公司大会有关 阁下委任代表人的要求及或投票指 示(「该等用途」 ) .我们可能因该等用途向我们的股份登记处及代理或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转交 阁下提 供的资料. 阁下所提供的资料将保留适当时间以作核实及记录用途. 阁下及 阁下的代表人有权随时按照 《个人资料 (私隐) 条例》 的条文要求查阅及或更正相关个人资料,而有关要求须以书面方式向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个人资料私隐主任 提出,其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C1716号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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