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5-01-01 |
13857101115 明镜 WEEKLY 周刊 张智全 国家发改委日前发布 《关于对模范践 行诚实守信个人实施联合激励加快推进个 人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 稿) 》 (以下简称 《意见》 ) , 拟对模范践行诚 实守信个人联合激励, 包括享受免费查询 个人征信报告便利, 城市落户优先或加分 便利, 同等优先录 (聘) 用为公务员、 事业单 位工作人员优惠等15项激励.
人无信不立, 国无信不昌.诚信既是 个体公民的安身立命之本, 又是国家民族 繁荣昌盛的信仰之基.近年来, 我国高度 重视个人诚信体系建设, 国家层面各部委 与地方各省市相向联动, 初步构建了政府 部门协同联动、 行业组织自律管理、 信用服 务机构积极参与、 社会舆论广泛监督、 以失 信惩戒为重点的个人诚信共治格局, 有力 促进了整个社会诚信建设的整体向好. 在个人诚信缺失顽疾尚未得到彻底根 治、 亟须构建健康有序公共信用环境的现 实语境下, 国家发改委从国家层面将正面 褒扬诚信作为个人诚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 容, 明确在15个方面对诚实守信个人予以 真金白银的激励, 这对弘扬诚实守信正能 量, 促进公众主动践行诚信、 远离失信, 具 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导向价值. 梅须逊雪三分白, 雪却输梅一段香. 回顾近年来各地推出的多种以 黑名单 为 主的公共信用管理制度, 更多侧重于对失 信者的惩戒, 对守信者进行的正面激励有 待加强.对失信者进行多方面严厉惩戒, 能在一定程度上让失信者成为人人喊打的 过街老鼠 , 有利于推动形成 失信者寸步 难行 的公共信用大环境, 但如果忽视了对 守信者的正面激励, 其结果难免造成追究 惩戒有余、 正面激励导向不足, 不能让守信 者真正感受到 一路畅通 的便利与裨益. 失信惩戒与守信激励是个人诚信体系 建设的 鸟之双翼 , 如果过于侧重其中的 任何一方, 都可能让个人诚信体系的建设 顾此失彼, 难以获得预期的最大公约数. 任何一种公序良俗的形成并得以传承, 都 离不开惩戒和激励的双重作用, 二者缺一 不可.在有些情境和条件下, 在一定程度 上, 正面的激励更能引导公众自觉追求符 合公序良俗的行为. 此次 《意见》 出台, 将对模范践行诚实 守信的个人给予多达
15 项的优惠政策. 这些实实在在的激励举措, 将给守信者看 得见摸得着的获得感, 并进一步激励守信 者自觉在社会交往和经营活动中践行诚信 原则.而众多守信者对诚信原则的自觉践 行, 又能以燎原之势汇聚成强大的诚信正 能量, 从更深层次上对诚信缺失行为产生 更有震慑力的鞭笞作用.一旦褒扬诚信和 惩戒失信并行不悖且常态化发力, 自觉诚 实守信、 主动鞭笞失信的社会氛围定能蔚 然成风. 当然, 用正面褒扬诚信来有效鞭笞失 信, 还需要以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为兜底, 否则, 有可能让正面的褒扬剑走偏锋, 成为 少数个人谋求优惠政策的工具. 《意见》 在 对诚实守信个人给予众多优惠政策的同 时, 还对激励对象的科学认定设置了严格 程序, 有助于实现褒扬诚信鞭笞失信相互 促进、 相得益彰之效果. 2014年6月, 国务院印发 《社会信用体 系建设规划纲要 (2014-2020 年) 》 , 我国社 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法治轨道, 截至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