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5-01-05

二、 完成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清查定库工作 根据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总体安排, 生态环境部于 日前完成了清查定库工作. 一是形成清查底册.收集整理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统计局 和原国家工商总局、 原国家质检总局以及国家电网等单位提供 的基本单位名录, 筛选出疑似排污单位工业源

740 万家、 规模畜 禽养殖场

80 万家, 并经过各地补充完善, 最终形成疑似排污单 位共计

1001 万家的清查底册.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印发普查清查、 生活源锅炉清查、 入河(海) 排污口普查与监测等技术规范;

举办系列清查技术培训, 指导各级普查机构对照清查底册, 开展拉网式排查.最终, 确定 全国纳入普查的调查对象数量累计333.25 万家,其中工业源266.6 万家、 规模畜禽养殖场 38.2 万家、 生活源锅炉 8.7 万台、 入河(海) 排污口 11.4 万个、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8.3 万个. 三是严格质量管理.形成县一级审核全覆盖、 省市两级开 展质量核查、 国家开展质量抽查检查的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 省市两级普查办下沉一级开展质量核查工作, 省级核查覆盖所 有地市, 每个地市抽取两个县 (市、 区) 30%的乡镇开展核查;

市 级核查覆盖所有县 (市、 区) , 每个县 (市、 区) 随机选取两个乡镇 开展核查;

县级普查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审工作, 覆盖每一条清 查记录. 生态环境部对

31 个省级行政区域清查工作进行了检查, 并于7月下旬至

8 月上旬对各地上报的数据进行了汇审.通过技 术指导和质量管理, 确保清查对象 不重不漏不错 , 完成清查定 库工作, 具备全面入户调查的条件.

三、 对汾渭平原11城市开展强化督查

8 月20 日, 蓝天保卫战强化督查进入第六轮次, 按照生态环 境部总体安排, 从本轮次起, 将汾渭平原

11 城市 (包括山西省吕 梁、 晋中、 临汾、 运城市, 河南省洛阳、 三门峡市, 陕西省西安、 咸阳、 宝鸡、 铜川、 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 、

146 个县 (市、 区) 纳入 范围, 全面开展督查.

8 月20 日~25 日,

290 个督查组共检查

17323 个企业 (点位) , 发现各类涉气环境问题

1036 个, 其中派驻汾渭平原

11 城市的

90 个督查组共检查

4416 个企业 (点位) , 发现各类涉气环境问题

598 个, 占全部问题数的 57.7%. 从督查情况看, 汾渭平原的涉气环境问题呈现出问题突出、 类型多样的特征, 主要存在 散乱污 企业整治不彻底、 应淘汰的 燃煤锅炉未拆除、 工业企业未安装污染防治设施、 污染防治设施 不正常运行等突出问题.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督查效能. 一是紧盯问题排查, 各督查组将继续以发现问题为导向, 按 照工作总体安排, 重点围绕工业企业、 散乱污 、 燃煤锅炉等问 题, 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 二是公开曝光违法企业, 紧盯落实整改, 督促落实政府的监 管职责及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以排查、 交办、 核查、 约谈、 专项督察 五步法 为核心方 法, 督促地方举一反三, 履职尽责, 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落地.

四、 绿盾2018 专项行动开展巡查工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 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明确要求, 持续开展 绿盾 自然保护区监 督检查专项行动, 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限期进行整治修 复.生态环境部、 自然资源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 草原局和中国科学院联合召开了视频会议, 印发了实施方案, 对 绿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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