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5-01-08

2007年, 在重庆 永川区客运中心附近一废品收购 站, 一男子在处理报废灭火器时不 慎引发爆炸, 当场被炸伤. 废旧灭火 器在回收环节频出事, 也引起社会 的广泛关注. 据了解, 对出现异状的灭火器 进行报废处理, 相关部门已有硬性 规定, 但对企业或个人自行出售、 收 购未经处理的报废灭火器, 却没有 明文禁止, 也没有规定厂家的回收 义务. 回收环节监督上的空白, 虽然 只是很小一部分, 但一旦发生事故, 给市民安全也埋下了隐患. 为此, 希 望灭火器用户能自觉到相关单位进 行维修处理, 也希望相关部门能早 日想办法, 填补空白, 为市民解决安 全上的大隐患.

本报记者 樊伟宏 见习记者 陈姿彦 填补监管空白 让灭火器安全 回家 记者手记 头条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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