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5-02-02 |
1 关于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的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于
2016 年8月19 日出具的《关于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第一次反馈意见》已收悉.
浙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主办券商 )会同杭州时迈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时迈环境 )以及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 会计师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公 司律师 ) 等中介机构, 对贵公司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 说明,并分别对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出具了回复文件,同时对申报文件 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修改部分已用楷体加粗的字体标明). 主办券商现就贵公司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殊说明, 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公开转让说明书 (申报稿)相同. 本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 仿宋: 反馈意见所列问题 ? 仿宋: 对反馈意见所列问题的回复、说明和核查意见 ? 楷体: 对公开转让说明书进行补充披露、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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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特殊问题
1、请公司说明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公司是否存在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若存在,请公司披 露资金占用情况, 包括且不限于占用主体、 发生的时间与次数、 金额、 决策程序的完备性、资金占用费的支付情况、是否违反相应承诺、规 范情况. 请主办券商、 律师及会计师核查前述事项, 并就公司是否符合挂 牌条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报告期初至申报审查期间,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具体如下: 实际控制人朱国均资金拆借请况: 单位:元 关联方 年度 期初金额 本期拆出 本期收回 期末余额 朱国均
2014 年度 3,249,374.00 8,000.00 2,199,360.00 1,058,014.00
2015 年度 1,058,014.00 377,178.94 1,435,192.94 - 经核查,2014 年度朱国均向本公司拆借资金 8,000.00 元,合计 通过
1 笔交易;
归还 2,199,360.00 元,合计通过
59 笔交易;
2015 年度朱国均向本公司拆借资金 377,178.94 元,合计通过
8 笔交易;
归还 1,435,192.94 元, 合计通过
20 笔交易. 上述资金均未约定利息. 上述资金拆借已于
2015 年12 月31 日前清理完毕.截至《审计 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东、实际制人以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资金的情形.
3 2016 年3月4日,公司创立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16 年6月3日,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防止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在前述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关 联交易公允决策的审批权限和召集、表决程序,明确规定了关联方回 避制度及相关决策未能有效执行的救济措施, 可以有效保护公司的利 益, 进一步防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资金占用. 同时, 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了《承诺函》,承诺避免与公司发生 除正常业务外的一切资金往来. 自2016 年4月1日起至
2016 年8月31 日,不存在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综上所述, 项目组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