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2-02 |
3 及以上的重大质量缺 陷.2.0.4 严重不良地质 serious bad geology 施工或运营期间,容易诱发公路隧道结构失稳、突水涌泥、塌方、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一类不良地质, 如V级及以上富水破碎围岩、大中型断裂带、岩溶发育区、强膨胀性围岩、高地应力软岩、融沉Ⅲ级及 以上的多年冻土、冻胀Ⅲ级及以上的季节性冻土、瓦斯涌出或突出的煤系地层等. 2.0.5 水下隧道 highway underwater tunnel 下穿河流、湖泊、海湾或海峡等水域的公路隧道. 2.0.6 长期监测等级 monitoring measurement grade 根据结构技术状况值,对长期监测划分等级,差异化规定监测项目、范围、方法、频率等. 2.0.7 土建结构 tunnel structure 主要指隧道的各类土木建筑工程结构物,包括洞口边仰坡、洞门、衬砌、路面、防排水设施、斜(竖) 井、检修道及风道等结构物. 2.0.8 人工监测 manual monitoring 采用人工手段进行数据感知、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反馈等活动. 2.0.9 自动化监测 automatic monitoring 采用自动化的仪器设备及信息化技术进行数据感知、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反馈等活动.
3 2.0.10 病害监测 disease monitoring 对隧道土建结构出现的裂缝、错台、渗漏水、隆沉等病害的发展变化所进行的观测工作. 2.0.11 变形监测 deformation monitoring 对衬砌结构和洞口一定范围内的地表等监测对象的竖向、水平变化所进行的观测工作. 2.0.12 受力监测 mechanical monitoring 对支护结构和围岩的应力状态所进行的观测工作. 2.0.13 监测项目控制值 controlled value for monitoring 为满足隧道运维安全要求,控制监测对象的状态变化,针对各监测项目监测数据变化量所设定的受力 或变形的设计允许值的限值.
4 3 基本规定 3.0.1 重大结构病害或隐患部位,应开展长期监测. 【条文说明】(1)本规范仅对重大结构病害或隐患处治前开展的长期监测进行规定.病害或隐患处治过程中或处治完 成后,需要结合病害的处治方案、处治效果等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展长期监测,以及相应的监测项目和监测方法. (2)技术状况值为
2 及以上的裂缝、错台、渗漏水、剥落剥离、路面隆沉等重大结构病害,评定标准主要参照《公路 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没有给出标准的,可以结合相关研究、标准规范或地方经验确定.表3.0.1-1 列出了裂缝深 度、错台的评定标准,供参考,其中,T 为衬砌实际厚度,t 为裂缝深度,c 为错台量,错台量为自施工期以来的累计变形 量. 周敏、王华牢、李治国等人,针对裂缝深度对隧道的影响作了诸多研究,夏才初、罗鑫总结其研究成果,基于裂缝深 度与衬砌厚度的比值将结构安全状态划分为四级,即0~1/
3、1/3~1/
2、1/2~2/
3、>
2/3,本规范引用了该划分标准. 表3.0.1-1 裂缝深度、错台量评定标准 病害类型 判定值 技术状况描述 裂缝深度
1 2
3 4 错台(mm)
1 2
3 4 (3)技术状况值为
3 及以上的二次衬砌有效厚度不足、强度不足、背后空洞等重大结构隐患的评定标准,目前《公路 隧道养护技术规范》JTG H12 尚无明确规定.根据国内外相关成果整理了表 3.0.1-2,供参考,其中,h1 为衬砌有效厚度;
h0 为衬砌设计厚度;
q1 为监测断面衬砌测点的平均强度;
q0 为衬砌设计强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