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 2015-02-18 |
61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4,924 145,610 应收款项 ― 2,910 707,121 402,126 流动资产 存货 413,843 678,345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
5 120,473 131,809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1,143,634 958,133 受限制银行存款 986,063 965,265 现金及现金等值项目 25,314 152,235 2,689,327 2,885,787 资产总值 3,396,448 3,287,913 权益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股本及储备 股本:面值 7,819 7,162 储备 793,858 684,472 801,677 691,634 权益中的非控股权益 45,145 35,852 权益总额 846,822 727,486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借款 ― 608,158 递延所得税负债
211 211 递延政府补助 2,818 2,876 3,029 611,245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
6 949,869 936,564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 367,390 319,735 借款 1,048,068 541,774 即期所得税负债 127,710 97,549 其他流动负债 53,560 53,560 2,546,597 1,949,182 负债总额 2,549,626 2,560,427 权益及负债总额 3,396,448 3,287,913 流动资产净额 142,730 936,605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849,851 1,338,731 C
5 C 附注:
1 公司简介 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根旱汗痉 (二零零九年修订本,经修订、补充或 按其地方式修改)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家获豁免的有限公司.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 4th Floor, Willow House, Cricket Square, P.O. Box 2804, Grand Cayman KY1-1112, Cayman Islands.於二零零九年十二月八日,本公司将其名称由中华银瑞投资控股有限 公司更改为笠业 (控股) 有限公司. 本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 「本集团」 ) 的主要活动是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 ( 「中国」 ) 从事零售及批量分销家电、特许经营及提供维修及安装服务.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由扬州笠业 (集团) 有限公司 ( 「扬州笠 ,前称 「扬州笠业 有限公司」 ) 及其附属公司执行.为筹备本公司股份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 ( 「上市」 ) ,本公司於二零零八年实施了若干重组步骤 ( 「重组」 ) .重组於二零零八年四月 三日完成后,本公司成为本集团旗下附属公司的控股公司.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五日起於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联交所」 ) 上市.
2 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是根愀刍峒剖 ( 「香港会计师公会」 ) 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 )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采用过往成本法编制,并经按公平值列账的金 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包括衍生金融工具) 修订. 除另有订明外,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千元 ( 「人民币千元」 ) 呈列. 自重组於二零零八年四月三日完成致使本公司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 China Yinrui (HK) Investment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 「China Yinrui HK」 ) 成为扬州笠目毓晒, 重组已根愀鄄莆癖ǜ孀荚虻
3 号 「业务合并」 列账作为反收购.就会计而言,编制财务 报表时,本公司与 China Yinrui (HK) 被视为由扬州笠展,扬州笠皇游展喝. 编制本集团财务报表为扬州笠氨炯抛酆喜莆癖ū淼难有. C
6 C
3 会计政策 除另有订明外,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已於所呈列的两个年度贯彻应 用.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时须采用若干重要之会计估计,亦要求管理层於应用 本集团会计政策之过程中作出判断. 於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开始的财政年度强制生效并与本集团营运有关的香港财务告准则 新修订及诠释: ? 香港会计准则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