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5-02-19

(三)其他公共服务用房.使用单位依据职责和学校的规 章制度,管理使用本单位的公共服务用房,确保学校配置用于 教学、科研、服务支撑体系用房的使用功能. 第十一条 经营性用房管理.经营性用房指校办企业、驻 校服务单位、经营网点及其他以营利为目的所使用的公用房. 经营性用房实行有偿使用, 其中, 校办产业用房按学校 《校 办产业绩效考核办法》的规定执行;

驻校服务单位、经营网点 等按学校《经营性房产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定额标准及计算办法 第十二条 机关用房定额标准

(一)办公用房. 根据各部门当年编制数人数、人员职级,对机关办公用房 进行定额配置. 办公用房定额标准如下: 职级定额使用面积(O/人) 正校级

30 副校级

24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处级以下

9

(二)专项服务用房. ―

5 ― 党政机关部门用于对外接待或面向全校师生服务的用房, 如会议室、教材库、财务业务大厅等,由各部门根据服务的范 围、内容等需求向资产管理处提出申请,由学校公用房管理领 导小组对机关部门各类专项服务用房额度进行单独核定.

(三)机关用房总定额面积. 总定额面积=∑(各类人员数*定额面积)+专项服务用房 面积 第十三条 教学单位用房定额标准

(一)教学人员办公用房. 人员类别定额使用面积(O/人) 教授

15 副教授

12 博士、讲师

9 其他

6 备注:其它系列人员(专职实验员除外)定额面积按教师 系列同级人员计算.校内兼职不重复计算,取高值核定面积. 定额计算公式:面积A=∑(在岗人数*定额面积)

(二)党政人员办公用房. 职级定额使用面积(O/人) 正处级

18 副处级

12 其他工作人员

9 定额计算公式:面积B=∑(在岗人数*定额面积) ―

6 ―

(三)专用教室用房. 1.研究生(留学生)专用教室:定额面积C1=硕士人数 *4 O/人;

2.艺术类学生专用教室定额面积 C2=本科生人数*6 O/ 人. 定额计算公式:面积 C = C1+C2

(四)资料室、会议室、档案室用房定额面积. 1.资料室用房(用D1 表示)依据人事部门下达的教职工编 制数为基数给以基础面积. 资料室用房核算表 学院编制 面积(O)

60 人以下

30 60D120

40 120 以上

50 2.会议、接待室用房(用D2 表示)基础面积为

40 O,加教 职工编制数乘以 0.2 核定. 计算公式:D2 = 基础面积+教职工定编数*0.2 3.教学档案用房(用D3 表示) :基础面积为

30 O,加学生 人数乘以 0.05 核定. 计算公式:D3 = 基础面积+学生人数*0.05 定额计算公式:面积 D = D1+D2+ D3 教学单位的教研室、资料室、会议室、档案室等用房在总 定额面积内可根据实际需要内部打通使用.

(五)实验教学用房. ―

7 ― 根据实验性质,将本科生实验教学分为公共基础实验、专 业基础实验、专业实验等三类.各类实验教学用房的定额标准 如下: 教学实验用房定额面积(用E表示)的核定,以实际承担 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教学计划中的实验任务量(实验生 时数)为基础.实验生时数是指各实验课的学时与选修该实验 课的学生数的乘积之和.即: 实验生时数=各课(课内实验学时数*选修该实验课的学生 数)的总和 实验室每生每

1 个实验学时定额面积为

1 平方米,计算机 室每生每

1 个实验学时定额面积标准为 0.5 平方米,语音室、 制图室比照计算机室标准测算.区别不同专业用系数 K 调整, 见下表: 各科类调整系数表 科类调整系数(K) 适用院系(专业) 普通工程 类1.6 汽车工程学院、交通土建工程学院、 交通与物流工程学院、工程机械学 院、信息科学与电气工程学院、海运 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航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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