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5-03-02 |
002242 证券简称: 九阳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39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之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的预案》 ,并于2018 年11月19日披露了《回购股份报告书》 ,详情请详见巨潮资讯网站 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18年11月19日《证券时报》 、 《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 告编号为2018-065号《回购股份报告书》 . 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拟按2018 年末公司总股本767,511,000股扣除拟回购注销的140,000股, 即以767,371,000股为基 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8元 (含税) ,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13,896,800元, 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5月14日, 除权除息日为: 2019年5月15日. 根据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自2019年5月15日起调整回购方案中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如下: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由不超过
20 元/股调整为 19.20 元/股.因本次拟回购 资金总额不少于(含)人民币 4,000 万元,不超过(含)人民币 8,000 万元,根据 最高回购规模、最高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6.67 万股,约占 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54%,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 份数量为准.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5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