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5-03-16 |
接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化控股")通知,川化控股于
7 月21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化工控股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公告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川 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核准豁 免川化控股因国有股行政划转而持有川化股份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业 务.
2008 年1月31 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所持股份划转 有关问题批复》,同意本公司国有股东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将所持 有公司 29,840 万股股份划转给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划转后公司总股本仍为 47,000 万股, 川化控股持有 29,840 万股, 占总股本的 63.49%. 特此公告. 川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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