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 2015-04-10 |
1 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 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 年10 月19 日,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 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 目在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 根据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 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位于临沂市兰山区 方城镇前街村南
130 米,项目占地面积 3100m2 .
项目计划总投资
200 万元,其 中环保投资为
10 万元.项目实际总投资
2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 万元,环保 投资占总投资比例的 6%.
2018 年6月委托临沂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编制《临沂市格伦木 业有限公司年产
1 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8 年7月30 日 取得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 关于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 万立方米 科技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兰审[2018]967 号)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
682 号)和《建设项目竣工 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的要求,2018 年9月临沂 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委托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工作.接受委托后,山东方信环境检测有限公司派出专业的技术人员对 该项目进行现场勘察,结合现场勘察情况,根据《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 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临沂市环境保护局兰山分局 关于 临沂市格伦木业有限公司年产
1 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临环兰审[2018]967 号)、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技术规范,确定该项目验收 范围为年产
1 万立方米科技木方项目.
二、项目变更情况 验收期间,项目较环评及环评批复无变化: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 (环办 [2015]52 号)和《关于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环评函 [2012]27 号) ,项目未发生重大变更项目,符合验收条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 本项目生活废水主要为职工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外运堆肥,不 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涂胶、恒温养护工序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 涂胶工序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 1#光氧催化设备处理,由一根 15m 高H1 排气筒排放;
恒温养护工序产生的甲醛、非甲烷总烃经收集后通过 2# 光氧催化设备处理,由一根 15m 高H2 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面粉、颜料、固化剂搅拌粉尘,预压工序产生的甲 醛、非甲烷总烃,涂胶、恒温养护工序未被收集的甲醛、非甲烷总烃.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和胶机、预压机、涂胶机及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 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
(四)固废 本项目一般固废主要为原料废包装(2.4t/a)以及职工生活垃圾(24t/a). 原料废包装收集后外卖废品回收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