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5-04-22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中国保监会关于 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 规定,现将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中国太平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香港)开 展关联交易的有关信息披露如下:

一、交易概述与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委托母公司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购买

2019 年超赔 转分合约,太平香港承接其中部分业务.

公司与太平香港于

2019 年1月30 日签署《转分保业务协议》 ,2019 年分摊保 费不超过

500 万元港币(约合

430 万元人民币)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太平香港前称香港民安保险有限公司,于1949 年在香 港注册成立,是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成员公司之一.2017 年毛 保费收入近 28.5 亿元港币,保费规模在香港一般保险市场 排名第

3 位.2017 年12 月15 日,太平香港连续六年获得贝 氏(AM Best) 国际评级机构 "A" 评级.

2017 年12 月22 日, 标准普尔评级公司维持太平香港财务实力评级及交易对手 信用评级为"A" ,评级展望稳定. 公司与太平香港同属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旗下成员单位, 是以股权为基础的关联方,二者共同的控股股东为中国太平 保险控股有限公司.

三、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经双方协商一致,2019 年1月1日至

2019 年12 月31 日期间,公司委托母公司太平再保险有限公司购买

2019 年 超赔转分合约,分摊保费不超过

500 万元港币(约合

430 万 元人民币) .本次交易定价主要参考转分保合约交易类型、 交易金额、预期承保利润、转分成本、交易对手及客户关系 综合考虑.

四、交易目的 公司通过购买巨灾超赔转分合约降低巨灾风险.

五、交易的内部审批流程

(一)决策的机构、时间、结论 该关联交易于

2019 年1月16 日,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参会董事审议并全票通过.

六、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安排转分出保费不超过

500 万元港币(约合

430 万元人民币) ,有助于稳定我公司业务经营,不会对本期 和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

七、独立董事书面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并出具了 书面意见.

八、本年度与该关联方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 截至

2018 年12 月31 日,公司

2018 年度与太平香港已 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金额为 29.89 万元人民币.

九、其他披露事项 无. 我公司承诺:已充分知晓开展此项交易的责任和风险,并 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 准确性、 完整性和合规性负责, 愿意接受有关方面监督.对本公告所披露信息如有异议,可以 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 理委员会反映. 太平再保险(中国)有限公司

2019 年2月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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