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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
1 适用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2
5 仪器运行参数管理及设置.2
6 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要求.2
7 检查维护要求.3
8 运行技术及质控要求.5
9 检修和故障处理要求.8
10 运行考核及比对监测要求.9
11 运行档案与记录.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基本情况.11 附录 B(资料性附录)巡检维护记录表.12 附录 C(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参数设置记录表.14 附录 D(资料性附录)标样核查及校准结果记录表.16 附录 E(资料性附录)检修记录表.17 附录 F(资料性附录)易耗品更换记录表.19 附录 G(资料性附录)标准样品更换记录表.20 附录 H(资料性附录)实际水样比对试验结果记录表.21 附录 I(资料性附录)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考核比对监测报告.22 附录 J(资料性附录)运行工作考核表.27 ii 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实施污染源污染物排放 监测,规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和考核技术要求,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运行单位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 参 数管理及设置、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检查维护、运行技术及质控、系统检修和故障处理、档案记录等 方面的要求,并规定了运行考核及比对监测的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各组成部分以及所采用的流量计、 水质自动采样器、 化学需氧 量(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NH3-N)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磷(TP)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氮(TN)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pH 水质自动分析仪等水污染源在 线监测仪器的运行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单位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以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运行单 位的考核依据.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
2007 年,本次为首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删除了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分析仪的运行和考核技术要求;
----增加了参数管理及设置要求;
----增加了水样采集的方式和监测数据的获得频次以及数据上报的要求;
----增加了超声波明渠流量计的现场比对要求;
----增加了参考性的统一的运行考核表格;
----调整了日常运行维护工作的内容;
----调整了运行过程中的质控手段,明确了各指标的计算方法.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和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河北省环境监测中心.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 201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 201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1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运行与考核 技术规范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为保障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稳定运行所要达到的运行单位及人员要求、 参数管理及 设置、采样方式及数据上报、检查维护、运行技术及质控、系统检修和故障处理、档案记录等方面的要 求,并规定了运行考核及比对监测的具体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各组成部分以及所采用的流量计、 水质自动采样器、 化学需氧 量(CODCr)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有机碳(TOC)水质自动分析仪、氨氮(NH3-N)水质自动分析仪、 总磷(TP)水质自动分析仪、总氮(TN)水质自动分析仪、温度计、pH 水质自动分析仪等水污染源在 线监测仪器的运行和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单位的日常运行和管理, 以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运行单 位的考核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