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5-05-06

2006 年12 月6日到公司现 场进行巡检,并于

2007 年2月14 日下发了《关于对济南钢铁股份有限 公司巡检有关问题的整改通知》(鲁证监公司字【2007】10 号)(以下 简称 通知 ).接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及时向全体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了通报,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 运作的精神,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8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整改通知》中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与 相关方面进行积极磋商,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拟定了整改方案,并 在规范运作方面逐一进行了整改落实. 8.信息披露管理 在日常运作中,公司一直能够严格执行各项信息披露规定,积极主 动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性影响的信 息,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以及所有股东有平等获得 信息的机会,提高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 公司自上市以来,作为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和应切实履行的义务, 公司董事会和高管层均对信息披露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制订了《济南 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并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2007年6月对《公开信息披露管 理规定》进行全面修改,制订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明确 了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的编制、审议和披露程序,完善了信息披露工作 的保密机制,建立了信息披露的责任追究机制.同时为进一步健全和完 善信息披露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本公司建立了内部信息报告机制,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对公司内部的重 大信息报告、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从体制上完善信息 披露的相关工作流程,为更好地履行好信息披露职责奠定了基础. 在日常工作中,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能够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能够遵守信息披露公开、公平、公正原

9 则,做到了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从未发生内幕交易行为和内幕信息 提前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因信息披露事宜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批评或其 他处罚的情形. 本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上市以来,共发 布了

12 期定期报告,51 项临时公告,及时准确地披露了公司定期财务 业绩情况、股权分置改革、收购等重大事项,以及应披露的董事会、监 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等,没有出现定期报告披露推迟的情况.

三、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公司通过严格的自查,认为公司治理基本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关于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等法律法规文件 规定要求.公司在治理方面整体情况良好,对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发挥 了很好的作用,不存在重大问题或失误. 但上市公司的治理作为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企业的 综合自身建设、市场建设和政策法规等多方面的不断完善和进步,是一 个持续的、永无止境过程,需要长抓不懈、不断完善、不断提高,贯穿 企业的全过程.伴随着本公司做强做大、实现跨越式的发展,对公司治 理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和细化,不仅要在形式上满足监管的要求,还要 不断提高公司治理的实际运作水平,做到 形神兼备 ,为公司的健康 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虽然本公司已按照标准构建了公司治理 的框架,实际运作也基本符合监管要求,但本公司清醒地认识到,本公 司的公司治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经验还不丰富,制度还不完善,有10 些工作是刚刚开展,还需要进一步积极地探索和完善,不断提升公司治 理水平.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公司在以下几个方面还需要进一 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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