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5-05-12
1 证券代码:600667 股票简称:太极实业 编号:临2008―025 无锡市太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z 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数量为 32,530,328 股z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

2009 年1月8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1、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于

2006 年12 月11 日经相关股东会议通 过,以2007 年1月4日作为股权登记日实施,于2007 年1月8日实 施后首次复牌.

2、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是否安排追加对价: 否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无追加对价安排.

二、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关于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有关 承诺 本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将遵守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 改革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法定承诺事项. 除法定承诺外,公司第一大股东无锡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对股 份的禁售或限售作出如下特别承诺: 所持有的原太极实业非流通股股 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007 年8月23 日,经法院裁定:将无锡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持有的

50648581 股公司股票过户至无锡产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抵偿无锡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欠无锡产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债 务. 根据本次裁定, 无锡纺织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 无锡产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0648581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13.73%) ,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无锡产业资产经营有限 公司严格遵守了以上股权分置改革承诺.2008 年5月26 日,根据锡 政办发[2008]51 号 关于组建产业发展集团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以 现有无锡产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无锡威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设立无 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本次变更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506485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73%) ,成为 公司第一大股东. 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将严格遵守以上股权分 置改革承诺.

三、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股改实施后至今,是否发生过除分配、转增以外的股本结构 变化:否(1)股改实施后至今,太极实业没有发生过因分配、公积金转

2 增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太极实业没有发生过因发行新股(增发、 配股、非公开发行) 、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等导致的股本结构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各股东持有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比例是否 发生变化:是2008 年1月8日,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45,767,907 股 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 目前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份 占总股本的 23.31%.

四、大股东占用资金的解决安排情况 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否 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意见的 主要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核查报告签署之日,太极实业限售股份持有人均 严格履行了其在太极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做出的各项承诺. 至太极实业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完毕满24个月之日(即2009年 1月8日),太极实业限售股份持有人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 锡市新中亚投资开发公司的限售承诺仍未履行完毕, 其持有的太极实 业限售股份仍处于限售期内,不得上市交易.限售股份持有人常州海 坤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限售承诺完全履行完毕, 其持有的限售股份将 于2009年1月8日全部解除限售. 鉴于太极实业限售股份持有人的限售承诺未履行完毕或未完全 履行完毕,本保荐人将督促其继续履行就股权分置改革所做出的承 诺. 太极实业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 《证券法》 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有 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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