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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2019 年4月25 日 星期四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9-040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因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聘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国信证券 )担任
2017 年 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19 年?12?月?31?日止,国信证券对相关募集资金使用负有持续督导职责.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由于发行需要,公司与中信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中信证券 )签订了 《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 A 股)并上市之 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具体负责本次非公开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及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一个完整会计年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 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 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公司与国信证券终止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协议, 国信证券未完成的对
2017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 督导工作由中信证券承接. 中信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胡宇先生、李靖先 生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保荐代表人胡宇先生、李靖先生简历详见 附件. 附:
一、中信证券简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1995 年10 月25 日在北京成立.
2002 年12 月13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中信证券向社会公开发行
4 亿股普通 A 股股票,2003 年1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 易,股票简称 中信证券 ,股票代码
600030 .
2011 年10 月6日在香港 联合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
6030 . 中信证券收入和净利润多年 位居国内证券公司首位,各项业务保持市场前列.
二、保荐代表人简历 胡宇: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具有 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先后参与或负责了众业达 IPO、华友钴业 IPO、 中国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众业达非公开发行、阳光电源非公开发行、 桐昆股份非公开发行、华友钴业非公开发行、天科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冰 轮环境可转债等项目. 李靖: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注册 会计师,具有多年投资银行从业经验. 先后参与或负责了冰轮环境公开 发行可转债、青岛城市传媒重组上市、江苏吴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宝钢集团公开发行可交换债、上海电气公开发 行可转债、农业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华天科技非公开发行、上海国有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交换债、蓝色光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华天电子集团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等项目.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 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金红阳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安门先生及会计机 构负责人王卫芳女士声明: 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 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 期增减 营业收入 ( 元) 781,611,515.96 663,020,630.91 17.8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元) 130,150,287.37 107,555,060.25 21.0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元) 119,772,573.63 103,100,580.58 16.1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元) -141,343,121.17 21,042,166.54 -771.71% 基本每股收益 ( 元/股) 0.10 0.08 25.00% 稀释每股收益 ( 元/股) 0.10 0.08 25.0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50% 3.30% 0.20%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度末增减 总资产 ( 元) 4,668,761,631.11 4,614,076,793.41 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元) 3,787,041,642.67 3,644,211,492.91 3.92% 注: 根据中国证监会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 的相关规定,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按总股本1,297,086,377 (1,310,927,490-13,841,113) 股计算, 上年同期基本每股收益按调整后总 股本 1,283,245,291 ( (1,008,405,762-21,294,000)*1.3)股计算.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 末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93,738.6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 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6,736,145.79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 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 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6,268,173.7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690,982.56 减:所得税影响额 2,029,361.95 合计 10,377,713.74 -- 对公司根据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 《 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 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 告第
1 号―― ―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 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 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19,109 户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 先股股东总数 ( 如有)
0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有有限售条 件的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