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5-05-23 |
(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
(一)胁迫、诱骗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二)违法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拒不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四)经执法人员责令停止、要求纠正违法行为后,仍继续 实施违法行为的;
(五) 被实施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的相对人在两年以内再实 施同一性质违法行为的;
(六)以隐匿、篡改、伪造、销毁证据,不如实回答询问、 拒签行政执法文书等方式拒不协助调查或妨碍执法部门查处违 法行为的;
(七)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法人员查处违法行为的;
(八)对举报人、投诉人、证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 第十一条 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没有从轻、 减轻、 从重情节的, 应当根据具体情节适用第七条和自由裁量权细化表中所对应的 -
6 - 档次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按本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自 由裁量情形的,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定处罚种类范围内,选择较轻 的处罚种类,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范围内,选择较低档次或降低 一个档次进行处罚. 第十三条 按本规定第十条规定有从重行政处罚自由裁量 情形的,执法部门应当在法定处罚种类范围内,选择较重的处罚 种类,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范围内,选择较高档次进行处罚. 有本规定第十条第
(六)、
(七)款情形的,在法定处罚幅 度内,按第七条中的严重档次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 违法行为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的, 应当及时依法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法律、 法 规规定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执法操作规范实施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先责令当事人改正或 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应当先责令改正或限期改正,不改正或 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第十七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在行使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前, 应当向当事人书面告知所认定 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或 -
7 - 者从重处罚. 第十八条 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 要求听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九条 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执法人员在执法中的 违法行为,有权投诉、申诉或者举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 部门应当认真调查,并将处理情况告知具名投诉人、申诉人、举 报人,发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有错误的,应当主动纠正. 第二十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执法人员违 反本规定,滥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 织合法权益的,由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中华人民 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广州市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广州 市人民政府令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