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5-06-09

13 结算日后事项 (i) 收购物业转让权 於2013年11月1日,华大电子与中电信息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电研究院」 ) 订 立转让协议 ( 「协议」 ) ,,

华大电子已有条件同意收购而中电研究院已有条 件同意出售中国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未来科技城南区中国电子信息安全技术研 究院一期C栋之一至六层及地下一层118个车位 ( 「该物业」 ) 之物业转让权 ( 「物业 转让权」 ) .物业转让权之代价包括金额为人民币296,374,000元之基本代价 ( 「基 本代价」 ) ;

及额外代价,即基本代价与该物业之总发展成本之间之差额. 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根榈奶蹩罴疤跫蛑械缪芯吭褐Ц度嗣 币50,000,000元 (相等於63,595,000港元) 的按金.上述按金的付款计入 「其他非 流动资产」 .收购物业转让权事项已获得本公司独立股东於2014年1月10日举行 的股东特别大会批准.於本公告日期,该物业总发展成本尚未结算,收购物业转 让权事项尚未完成. (ii) 发行於2017年到期之人民币2,750,000,000元4.70%债券 於2014年1月16日,本公司发行本金总额为人民币2,750,000,000元於2017年到期 的4.70%无抵押债券 ( 「债券」 ) .债券之发行价为债券本金额之100%并於2017年 1月16日到期.债券按年利率4.70%计息,并须每半年於期末支付.债券於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 (股份代号:85940) .

14 中国电子集团透过订立保持良好契约及股权购买承诺契约协助本公司履行其於 债券项下之责任.根3至己闷踉,中国电子集团将承诺 (其中包括) 直接或 间接拥有并持有本公司50%以上之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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