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5-06-12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货物贸易
第三章 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
第四章 海关手续和贸易便利化
第五章 贸易救济
第六章 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七章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第八章 服务贸易
第九章 投资促进
第十章 竞争 第十一章知识产权保护 第十二章环境问题 第十三章经济技术合作 第十四章机制条款 第十五章争端解决 第十六章最后条款
1 序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 中国 )和瑞士联邦(以下 简称 瑞士 ) ,以下单独提及时称 缔约一方 ,或同时提及时 称 缔约双方 ;
认识到彼此间在政治和经济领域长期和密切的关系与 合作;
致力于建立和深化密切和持久的关系,以加强缔约双方 间的友谊与合作;
进一步认识到自由贸易协定将为彼此带来利益,并提升 双边经贸合作;
意识到经济发展、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是可持续发展中 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的组成部分,更紧密的经济伙伴关系可 在促进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认识到本协定的实施应以促进缔约双方公众福祉为目 标,包括提高生活水平,创造新的就业机会和促进与环境保 护相一致的可持续发展;
忆及自建立外交关系以来、特别是
2007 年《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与瑞士联邦委员会关于加强对话与合作的谅解 备忘录》签署以来双边关系取得的进展,并致力于深化和扩 大这些领域的对话和合作;
致力于促进繁荣、民主、社会进步、和谐,倡导自由、 平等、公正和法治,并重申遵守《联合国宪章》和国际关系 基本准则;
2 决心弘扬互惠互利的精神,并通过建立一个运行良好和 互利的双边优惠贸易体系来促进互惠贸易;
承认良好的公司治理与企业社会责任对可持续发展的 重要性,并确认双方将致力于鼓励企业遵守此方面的国际公 认准则和原则;
确信本协定将加强市场经济原则和提升缔约双方企业 在全球市场上的竞争力;
一致相信体现在《马拉喀什建立世贸组织协定》 (以下 简称《世贸组织协定》 )中的多边贸易体系的重要性,并决 定进一步促进和加强上述多边贸易体系;
基于双方各自在《世贸组织协定》和其他多边、区域和 双边协定下的权利和义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同意达成如下协定(简称 本协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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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1.
1 条目标
一、 基于 《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以下简称为 GATT1994 ) 第二十四条和《服务贸易总协定》 (以下简称为 GATS )第 五条,中国和瑞士应通过本协定设立自由贸易区,以期促进 繁荣和可持续发展.
二、本协定的目标是基于市场经济体之间的贸易关系:
(一)实现货物贸易自由化;
(二)实现服务贸易自由化;
(三)提升相互的投资机会;
(四)促进缔约双方市场的竞争;
(五)确保充分和有效的知识产权保护及执法;
(六)进一步了解缔约双方的政府采购,并为未来在这 一领域的合作奠定基础;
(七)消除和避免不必要的技术性贸易壁垒,包括卫生 和植物卫生措施;
(八)以上述方式开展国际贸易,以促进可持续发展为 目标,并确保将这一目标纳入和反映在缔约双方的贸易关系 中;
以此为和谐发展和扩大国际贸易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