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5-06-15 |
4 C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第三方」 指 属独立於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人士及其最终实 益拥有人 「上市规则」 指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公告而言不包括香港、中 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 0.01 港元的普通股,且 (如 适用) 该词汇亦包括因有关股份分拆、合并或重新 分类而产生的任何类别股份及 「股份」 一词粟 释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第一项战略合作协议」 指 本公司与中国银行 (佛山分行) 就该协议拟进行的 合作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订立的战略合作协 议 「第二项战略合作协议」 指 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 (佛山分行) 就该协议拟进 行的合作於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订立的战略合 作协议 C
5 C 「战略合作协议」 指 第一项战略合作协议及第二项战略合作协议 承董事会命 中国集成金融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张铁伟 香港,二零一五年十月十八日 於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 (i) 三名执行董事张铁伟先生、陈晖先生及李斌先生;
(ii) 三名非执行董事 何达荣先生、徐凯英先生及庞浩泉先生;
及(iii) 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曾鸿基先生、区天旗先生及许 彦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