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学冬欧巴么么哒 | 2015-06-27 |
500 台机械设备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 德州华灿机械设备有限公司投资
50 万元建设年生产
500 台机 械设备项目,该项目位于宁津县时集镇政府驻地向北
200 米路西, 项目占地面积
2093 平方米.
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能满足 环境保护要求.
一、 项目运行期间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和本批复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 粉尘的排放.切割烟尘经切割烟尘处理系统处理,焊接烟尘经移动 式焊烟净化器处理.粉尘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化粪池、垃 圾暂存地和危废暂存间等做好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3、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运营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要求.
4、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切割收集烟尘、 金属碎屑、边角料、焊渣和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粉尘等统一 收集后外售;
废润滑油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并加强对 运输及处置单位的跟踪检查,防止危险废物产生二次污染. 厂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须分别满足《一般 第2页共2页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01)及其 修改单、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及其修 改单标准的要求.
二、严格落实环评文件中的措施和要求,由宁津县环境监察大 队做好项目运行后的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项目竣工后要按规定程序 进行竣工环境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三、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 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向我局报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 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建设项目方开 工建设的,该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必须报我局重新审核. 宁津县环境保护局 二一九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