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f19970615123fa | 2015-07-05 |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拟受让陕西省燃机热电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燃 机热电" )部分或全部资产,以清偿其所欠我公司天然气气款,并授权 公司经营班子洽谈转让事宜.按照董事会决议要求,我公司启动了对 燃机热电的土地等资产的受让工作.并于
2011 年8月3日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在西部产权交易所公开 竞拍燃机热电的土地等资产.公司根据《杨凌燃机热电厂土地及房屋 建筑物资产转让公告》 (西部产权公字【2011】036 号) ,于2011 年8月11 日参加了项目编号为 SW1108051260 的竞拍, 成功竞得该地块土 地使用权,并于
2011 年8月23 日取得了产权交易凭证.并与燃机热 电签署了《资产交易合同》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陕西省燃机热电有限公司和我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 该关联关 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
(二) "由直接或间接地控制上市 公司的法人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 "的描述.该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刘勇力;
注册资本:1 亿元;
主营业务:电力的生产和销售以及供热;
住所:西安市西一路
41 号;
其主营天然气发电业务已关停,故其现在主营业务收入为零.
二、竞拍土地等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陕西省杨凌示范区五湖路以南、西宝高速路以北、 聚粮面业以东;
2、土地面积:53333 平方米;
3、使用年限:50 年;
4、用地性质:工业用地;
5、房屋位置:陕西省杨凌示范区杨凌燃机热电厂厂区;
6、建筑面积:11034 平方米;
7、标的资产评估值:5,402.45 万元;
8、 成交价格及资金来源: 成交总价为捌仟万元整 ($80,000,000 元)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9、付款方式:公司缴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抵作转让价款.将燃 机热电欠我公司的天然气气款抵作部分转让款(截止
2011 年7月31 日其天然气欠款为 1699.47 万元) .剩余款项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 五个工作日内汇入西部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10、此次竞拍取得的房屋因历史原因未取得房产证,公司将在竞 拍后将其拆除,重新修建新的办公大楼,届时将办理新的房产证.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影响 此次交易彻底解决了陕西省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长期拖欠我公司 天然气气款问题.该土地将用于修建维抢修中心、器材中心、职工培 训中心和杨陵分公司基地,将不用于商业用途.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认为此次竞拍可以彻底解 决陕西省燃机热电有限公司长期拖欠公司天然气气款问题,符合公司 长远的发展和利益,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 议》 ;
2、 《产权交易凭证》 ;
3、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参与竞拍土地使用 权的独立意见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