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5-07-05 |
30 万元 (含)以上,采购人应持《采购申请审批表》和《采购执行单》, 委托市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采购.其中,定点印刷项目单项预 算限额标准在
5 万元(含)以上及
30 万元(不含)以下,采购 人应持《采购申请审批表》和《采购执行单》联系定点供应商办 理采购业务;
低于
5 万元(不含)的由采购单位在定点供应商处 自行印刷. 市级各单位定点采购项目计划应在年初预算中进行编报. 车 辆保险采购应在到期时间前三个月报送;
车辆加油采购应提前两 个月报送;
车辆维修采购应在年初和按实际状况报送政府采购, 印刷采购应在项目开始前报送.
(三)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政府采购公务车 辆的保险、加油、维修和单位印刷业务,有确需到定点采购供应商 以外采购的,单位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至少两家以上定点采购供 应商无法采购的证明,报市财政局采购资产科备案后方可进行采购. 办理车辆定点加油、保险、维修和印刷业务支付结算时,采 购单位须出具《采购申请审批表》及定点公司出具的结算凭证方 ―
5 ― 可办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结算.
(四) 市审计局及市财政国库支付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公 务车辆保险、加油、维修和单位印刷资金支付程序的审核和监督管 理.如采购单位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市财政局将冻结其资金指 标、并停止资金支付;
如定点采购供应商违反政府采购管理规定, 按 《政府采购法》 和签订的 《采购合同》 相关规定和条款进行处理.
(五)市财政局根据工作需要将联合市审计、市监委对政府 采购公务车辆的统一保险、统一加油、定点维修和定点印刷业务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检查情况.
(六)为加强政府采购管理,规范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定点 加油和定点维修政府采购审批业务, 市级各单位可在咸阳市财政 局官网下载填报审批表: 《咸阳市市级单位机动车辆统一保险计 划申请审批表》 (附件 1) 、 《咸阳市市级单位机动车辆定点加油 计划申请审批表》 (附件 2) 、 《咸阳市市级单位机动车辆定点维 修计划申请审批表》 (附件 3) .
(七)2019-2020 年度政府采购定点供应商的联系地址、联 系人和联系方式可在咸阳市财政局官网查询.
三、2019-2020 年度政府采购车辆统一保险、统一加油及定 点维修经费保障、政府采购审批及资金支付结算办法 根据我市
2015 年党政机关和
2018 年市属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后市级各部门车辆使用管理形式的变化要求, 市级单位各类公务 车辆保险、加油、维修业务的经费保障、政府采购审批及资金支 ―
6 ― 付结算程序明确如下:
(一)市级机关车辆审批程序
1、 《咸阳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以下简 称《市级机关方案》 )确定的执法执勤车辆(含公检法部门) 、特 种专业技术用车 该类车辆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由市财政局年初部门预算直接 下达到用车单位,用车单位按规定编报车辆保险、加油和维修的 政府采购计划、并办理资金支付结算.
2、 《市级机关方案》确定配备到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 政协的机要通信、 集体调研和接待用车, 市级党政机关主要负责 人的工作用车 该类车辆的车辆运行维护费由市财政局年初部门预算直接 下达到用车单位,用车单位按规定编报车辆保险、加油和维修的 政府采购计划、并办理资金支付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