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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4月2目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
二、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
10
三、环境质量状况.15
四、评价适用标准.17
五、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0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27
七、环境影响分析.28
八、建设项目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
36
九、结论与建议.37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杭州协同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迁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杭州协同化工机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朱跃 联系人 朱跃 通讯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和睦桥村 联系电话
13805791839 传真 - 邮政编码
311116 建设地点 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和睦桥村 立项审批 部门 ―― 批准文号 ―― 建设性质 迁扩建 行业类别 及代码 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建筑面积 (平方米)
8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6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9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5% 评价经费 (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2015 年7月1.
1、项目由来 杭州协同化工机械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4 年4月,原位于余杭区乔司街道五星 村,经营范围为 许可经营项目:印染机械及机械零配件加工生产、销售.其他无 需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原有项目年产印染机械
20 台及机械零配件
1000 件, 经余杭区环保局于
2004 年4月07 日以 登记表批复[2004]456 号 文予以批复;
并经余杭区环保局于
2007 年6月21 日以 [2007]-1-087 号 文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后企业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将企业搬迁至余杭区乔司街道和睦桥村,租用杭州 市余杭区乔司街道和睦桥村村民委员会的闲置厂房进行生产,于2014 年12 月24 日经余杭区环保局以 余环罚[2014]第1-45 号 文予以处罚.企业搬迁后生产规模 保持不变,企业经营范围变更为: 许可经营项目:印染机械及机械零配件加工生 产.一般经营项目:销售:印染机械及机械零配件、化工产品(除危险化学品及易 制毒化学品) 、化工机械、金属制品.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 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 现企业根据环保局要求补办环评手续,并通过此次补办环评手续拟投资
600 万 元人民币对原有项目进行扩建,项目迁扩建后经营范围将调整为: 印染机械及机 械零配件加工生产,压力容器 A
1、A2 的制造 ,建成后全厂将形成年产印染机械
2 50 台、机械零配件
3000 件及压力容器
130 台的规模.企业射线探伤机工作时产生 的辐射影响不在本评价范围内,企业须另行委托有资质单位评价并报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有关规定,本项目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 杭州协同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委托杭州忠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编制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本项目的拟建场地周围环境进行了现场踏 勘、调查和监测,在建设项目资料收集的基础上进行了项目工程分析及环境影响预 测与评价,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环保法规,并依据国家环保部颁发的《环境影 响评价技术导则》 及浙江省环保局颁发的 《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要点》 (修订版) ,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