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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7-20 |
1 太康县清集镇道路提质亮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太财评(2019)92 号招标人:太康县清集镇人民政府(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0一九年四月 陕西泾渭目管理有限公司
2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3
第二章 谈判须知及谈判须知前附表
6
一、谈判须知前附表
6
二、谈判须知
9
第三章合同条款(参考文本)24
第四章技术规范和要求
27
第五章工程量清单.
29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4 目录.37 1. 谈判函
38 2.谈判函附录.40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7 4.谈判保证金交付证明.43 5.投标预算书
44 6.施工组织设计
45 7.项目管理机构配备及拟投入的机械配备.46 8.投标人营业执照等资格证明文件
47 9.投标人服务承诺
48 10.反商业贿赂承诺书.49 11.其他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50 陕西泾渭目管理有限公司
3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太康县清集镇道路提质亮化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陕西泾渭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太康县清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太康县清集道路提质 亮化工程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太康县清集镇道路提质亮化工程 1.2 采购编号:太财评(2019)92 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 预算金额:99.1791 万元 2.3 招标内容: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质量标准:合格2.5 工期:30 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共分为
1 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 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承诺,如出现项目经理在其他项目中中标担任项目经理但放弃或变 更的,需提供其项目变更公告或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3.4 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陕西泾渭目管理有限公司
4 号)和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查询渠道: 信 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投标人 需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文件发售信息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4月25 日至
2019 年4月30 日,每日上午
8 时30 分至
12 时,下午
14 时30 分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 南省周口市川汇区文昌街道公务员小区 A 区13 号楼
1 单元
301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投标人需由项目经理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 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不提供原件)、项 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身份证、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证书、近三年 财务,无财产被接管、冻结等不良记录状态, 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新注册企 业不足三年的,从注册年份起提供,新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财务报表)、近半年连 续3个月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与原件一致加盖 公章的胶装复印件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