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5-09-05 |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份和注册资本
第四章 减资和购回股份
第五章 购买公司股份的财务资助
第六章 股票和股东名册
第七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章 股东大会
第九章 类别股东表决的特别程序
第十章 董事会 第十一章 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十二章 公司总裁 第十三章 监事会 第十四章 公司董事、监事、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十五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 第十六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七章 保险 第十八章 劳动人事制度 第十九章 工会组织 第二十章 公司的合并与分立 第二十一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二章 公司章程的修订程序 第二十三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四章 通知 第二十五章 附则
3 4 本章程于
1999 年12 月3日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 本章程于
2000 年3月10 日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本章程于
2000 年5月30 日首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修订 本章程于
2001 年6月8日2000 年度股东年会特别决议修订 本章程于
2005 年5月26 日2004 年度股东年会特别决议修订 本章程于
2005 年8月31 日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决议修订 本章程于
2006 年11 月1日临时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订 本章程于
2007 年9月17 日董事会特别委员会决议修订 本章程于
2008 年5月15 日2007 年度股东年会特别决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 、 《国务院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募集股份及上市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国经贸企改[1999]1024 号) ,于1999 年10 月25 日以发起方式设立,并于
1999 年11 月5日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其注册号码是:1000001003252. 公司的发起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第二条 公司中文注册名称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注册名称为:PetroChina Company Limited. 第三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
16 号 电话号码:010-84886270 传真号码:010-84886260 邮政编码:100011
5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公司董事长.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 公司章程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生效. 自公司章程生效之日起, 公司章程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及公司与公 司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七条 公司章程对公司及其股东、董事、监事、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 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有约束力;
前述人员均可以依据公司章程提出与公司 事宜有关的权利主张. 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
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 监事、总裁、高级副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依 据公司章程起诉另一位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