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5-09-13
安环建〔2019〕2 号 关于潮州市美利达印务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软包装

3000 吨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潮州市美利达印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审的《潮州市美利达印务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软包装

3000 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它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 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为"潮州市 美利达印务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软包装

3000 吨扩建项目"的设立办 理环保手续.

二、该项目位于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霞露工业区,占地面积 3013.23m2 ,建筑面积 4592.4 m2 ,因公司发展需要,拟在现有厂区 内新增覆膜机

2 台、印刷机

2 套,分切机、空压机、制袋机各

1 台,同时对全厂总平面布置进行优化调整,实现产品生产规模扩 大,扩建后年产塑料软包装袋

3000 吨.

三、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生活污水经厂内预处 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潮安污水处理厂;

印刷废气执行广东省 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 815-2010)中表 2,第Ⅱ时段凹版印刷、凸版印刷、丝网印刷、平 版印刷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燃油 热风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中表

2 新建燃油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 类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及修改单)的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废管理执行《危 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及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总VOCS: 1.935t/a;

颗粒物 (烟尘) : 20.8kg/a;

SO2: 1.52kg/a;

NOx: 293.6kg/a.

四、项目应按照《潮州市美利达印务有限公司年产塑料软包 装3000 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 染防治措施,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 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 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改 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9 年1月8日抄送: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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