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5-09-25 |
1 ― 办转字?2019?8 号 关于印发《西北工业大学科研周转用房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对公用房屋资源的调节能力,满足科学研 究、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用房需求,最大限度地发 挥公用房屋的使用效益, 根据 《西北工业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 (校 国资字?2016?427 号) ,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现予 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西北工业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9 年2月1日―2―西北工业大学科研周转用房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对公用房屋资源的调节能力,强 化房屋资源使用人的成本意识和共享观念,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用 房屋的使用效益,根据《西北工业大学公用房管理办法》 (校国资 字?2016?427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科研周转用房是指学校在学院用房之外,为开展科 学研究、人才引进、科技成果转化而配置的周转房屋.学校根据 公用房资源总体情况,在相对集中的区域设置科研周转用房,仅 限于学校内部单位使用. 第三条 科研周转用房的使用和管理遵循"有所选择、有偿 使用、协议管理、期满退出"的原则,引入进出机制,利用经济 杠杆促进其动态流转,提高使用效率.
第二章 申请条件及程序 第四条 申请人必须依托具体科研项目(项目周期一般不超 过3年)申请科研周转用房,学校优先支持学院用房无法满足的 国际化、学科交叉、协同创新等科研项目. 第五条 科研周转用房的申请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自主申报,填写《科研周转用房有偿使用 审批表》 ,审批表须经所在单位审核.
(二)经国有资产管理处审核批准,确定租用面积、房屋位 置、租用期限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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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签订《科研周转用房有偿使用协议》 ,办理相关手续.
(四)承租人缴纳房屋租金,学校授权科研周转用房使用权 限.
第三章 管理及收费 第六条 国有资产管理处代表学校对科研周转用房进行管理 和监督.学校通过智能门锁管理系统向承租人授权房屋租用范围 及租用期限,向承租人提供完善的物业服务保障. 第七条 科研周转用房的使用管理必须遵循"先审批,后交 费,再授权"的原则,承租人和学校签订《科研周转用房有偿使 用协议》并按时缴纳租金及相关费用后,学校向承租人授权使用 房屋. 第八条 租用期限原则上不超过
3 年,协议逐年签订或根据 实际情况签订.友谊校区科研周转用房收费标准为
70 元/O・月;
长安校区科研周转用房收费标准为友谊校区收费标准的 80%;
学校 根据周边房地产租金价格浮动情况适时对科研周转用房收费标准 做出调整.租用期满如确需延期使用,需另行申请,并按照阶梯 价格标准收费,延期第一年的收费标准为原价格的 1.5 倍,延期 第二年起的收费标准为原价格的
2 倍. 第九条 承租人在租用期限内续签协议,需提前一个月办理 续签手续并缴纳下一租期租金及相关费用,如确需延期使用(阶 梯收费) ,需提前两个月提交科研周转用房延期使用申请材料,未 按上述要求履行手续的视为不再续租.协议期满不再续租的用户, 必须在协议期满前将房屋移交学校,对逾期不交回房屋的承租人, 学校有权按照协议约束单方面收回房屋. ―